总社要闻
王侠要求全面提升基层工作质量,推动供销合作事业
不断迈上新台阶
11月20日,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深刻总结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来基层工作取得的成效与经验,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部署了下一阶段基层工作的重点任务。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侠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基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系统基层组织覆盖面持续扩大,供销合作社基层形象明显改善,基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5年来,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系统上下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统筹指导,形成了推动基层工作的合力;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建设,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积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为农服务功能不断充实;结合各地政策机遇,创新基层组织形式,以多种方式打造为农服务平台;针对基层人才短缺问题,创新用人机制,基层发展活力不断增强。5年来的基层工作实践充分证明,全系统只要始终坚持把基层工作摆在优先位置,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始终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始终坚持开放共享的办社理念,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就完全可以补齐基层这个短板,把基层打造成为新时代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坚强阵地。
王侠强调,供销合作社要做好服务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主阵地在基层,最大优势也在基层。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要求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挥更大作用;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求供销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上发挥更大作用;稳增长、扩内需、促消费,要求供销合作社在开拓农村市场中发挥更大作用;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求聚焦基层这个关键点和难点。因此,要牢牢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性机遇,进一步增强做好基层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王侠要求,系统上下要全面提升基层工作质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全面深化基层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将工作重点放到基层社提质增效上来,着力打造一批基层社标杆社,创新机制、统筹资源,积极稳妥推进县级社改革。要优化服务供给,启动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加快提升经营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围绕乡村振兴特别是产业振兴,进一步做强流通主业,强化产业服务功能。要拓宽发展思路,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基层组织形式和发展方式,不断创新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的有效实现形式,可因地制宜推广浙江、江苏、贵州等地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做法和经验,深入总结并探索安徽等地将基层社建在村上的做法。要多种途径提升供销合作社软实力,努力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的人才队伍,大力传承和弘扬供销合作社文化,厚植事业发展基础。要牢固树立基层工作优先的理念,持续加大基层发展的扶持力度,健全合力扶持基层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发展质量,加快构建上下贯通的经营服务体系,带动基层发展壮大。
总社监事培训班暨部门专家
监事座谈会在京举办
11月13日-14日,总社监事会在京举办了总社监事培训班暨部门、专家监事座谈会。宋璇涛同志出席并讲话,汤益诚、王韩民同志参加会议。来自全系统29个省(区、市)及4个副省级城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监事、专家监事及部分市县级社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
培训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监事会工作为主题。一是听取了总社财会部、中国供销集团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授课;二是研讨了监事会今年的专题调研成果;三是交流了各地监事会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四是征询了部门专家监事对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挥监事会作用的意见建议;五是总结了专项改革试点省“三会”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经验。
宋璇涛同志围绕培训主题,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监事会工作作了讲话,提出了要求:各级社监事会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三个服务、夯实一个基础、强化三项监督”。“三个服务”就是服务党的“三农”工作大局、服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这个中心、服务供销合作社重点工作任务,解决不同时期、不同发展阶段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夯实一个基础”,就是夯实“三会制度”这个合作经济组织治理之基,健全和完善供销合作社治理机制;“强化三项监督”就是强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强化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监督,聚焦主业主责、突出工作重点。各级社监事会要不忘初心、牢记宗旨、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理论素养和专业能力,更好地尽职担当,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要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不懈地增强履职尽责的担当精神,坚持不懈地提升履职尽责的本领,积极担当、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服务大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全面推进供销合作事业再上新台阶。
参训监事一致认为,随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监事会工作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组织机构逐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广大监事会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更足了,势头也更好了。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统一了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思想认识,促进了能力提升,接下来会立足本职岗位,切实履行职能,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贡献力量。
总社监事会2018年课题调研
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根据总社六届五次监事会议要求,今年3月至10月,总社监事会组织系统监事会,围绕“供销合作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经营服务体系,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这一课题开展了专题调研。
本次调研涵盖面大,效果显著。总社监事会课题组和26个省级社、2个副省级城市监事会对调研工作十分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基层,吃透情况,钻研问题,听取意见,结合全系统正在开展的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一些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的调研成果。一些省级社监事会还自加压力,扩大了调研内容和范围,完成了多项课题调研。总社监事会办公室编选了省级社监事会调研报告34篇形成报告汇编,在总社监事培训班上印发供各地参考交流。
廖开菊任贵州省社
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10月21日,中共贵州省委发布通知,任命廖开菊同志为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11月1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任命廖开菊同志为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贵州省社监事会)
刘立森当选天津市社
监事会主任
11月27日,天津市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刘立森同志当选为新一届监事会主任。
(天津市社监事会)
地方动态
浙江省社监事会牵头修订
《社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社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责任,探索建立执纪问责与容错免责并重的监督机制,省社监事会牵头对原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社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已于近日出台。
修订后的制度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完善:一是将习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写入制度,增加了容错免责条款,保护企业干事创业激情;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追责范围,明确追责情形限于违规经营投资,合法合规下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资产损失不属于追责范围,便于实际操作和推动执行;三是按照社有企业分级管理的趋势和要求,细化明确了追责管理权限,供销社、集团总部、成员企业三个层级分级管理、分层追责,避免上级单位直接干预企业具体经营。
(浙江省社监事会)
宁夏区社监事会建章立制
强化社有资产监管
为了落实好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巡视意见、解决好部分社有企业存在严重债务危机等问题,本着“什么最重要,就先解决什么,什么最急需,就先完善什么”的原则,区社监事会办公室会同资产监督管理处,于近期制定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管社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社有产权代表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四项制度,经区社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已下发执行。
制定出台的四项制度涵盖了企业重大事项报告、产权代表管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多个监管领域,规范了有关职责、标准、程序和方式,从操作层面细化了相关工作的具体内容,形成了社有企业闭环监管的初步框架,为有效开展社有企业监管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动社有企业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促进经营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层层落实保值增值责任,从根本上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制定出台四项制度,既是区社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的具体举措,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求的自我革新,特别是对于更好地指导规范社有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依法依规实施社有资产监管工作,防范社有企业重大经营风险发生,确保区社出资人职责履行到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宁夏区社监事会)
云南省社出台《监事会工作规则》及《出资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
11月初,云南省社监事会起草了《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出资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社党组研究同意,印发执行。
《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规定了省社监事会及监事的工作职责、监事会会议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等内容,要求坚持实行调查研究制度、建立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制度、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等。
《出资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省社出资企业应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健全监事会。公司监事会要坚持以防止社有资产流失为主线,以揭示问题风险为导向,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监事会要履行八项职责,包括对企业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作出监督评价、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行使监督权并提出意见建议等。制度规定了公司监事会的六项义务,包括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专项检查,报告及时报省社监事会;必须向省社监事会报送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发现企业经营行为有可能危及社有资产安全,要以《监事会主席专报》形式及时向省社监事会报告,省社监事会报经省社党组同意后,以省社监事会问询函、监管函、整改通知等方式,督促企业完善、纠正、整改落实等内容。还就监事会主席、监事的职权,监事会的奖惩机制等做出了规定。
(云南省社监事会)
贵州省社监事会赴麻江县社
参加社员代表大会
11月16日,贵州麻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隆重召开第六次社员代表大会。此次会议是时隔32年后该县社恢复召开的社员代表大会,对贵州省“三会制度”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麻江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县委书记王镇义对麻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给予高度评价,对下一步供销社工作提出要求。省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廖开菊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参会代表具有广泛性和合理性,其中:县社代表占17.6%、社属企业代表占19.6%、基层社代表占19.6%、农民代表占49%、妇女代表占21.5%、少数民族代表占62.7%。会上选举产生理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常务理事2名,理事4名;选举产生监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监事会成员1名,其中监事会主任为单位新增职数。会上,廖开菊首先对县社顺利召开此次社员代表大会表示祝贺,肯定了县社在加强“三农”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做出的成绩。其次,向与会代表强调恢复“三会”制度建设是完善供销合作社治理结构,加强工作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升科学决策水平的重要保证。第三,对监事会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深入研究民主监督职责、规范监督管理程序、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为供销合作事业保驾护航。第四,勉励县社新班子保持“知而好学,然后能才”的精神,结合麻江县少数民族聚居,典型山地农业的实情,实事求是地探索践行合作经济价值,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设现代化农业、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构建起与“三农”之间的经济链、科技链和产业链,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的新局面。
(贵州省社监事会)
工作交流
【编者按】四川省社监事会于4月-8月,组织对省级社有企业监事会就贯彻落实企业监管的相关文件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形成了检查报告,系统介绍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督查成果,反映了社有企业监事会履行工作职责中存在的一些典型问题,具有一定参考性。广西区社监事会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方向大局,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推行“监审合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职能。现将两省监事会开展相关工作的主要做法、问题与建议摘要如下,供交流。
四川省社监事会对社有企业监事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省社监事会高度重视这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分步推进,严格实施。4月25日,组织召开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交流会,学习文件,统一认识,布置工作。5月9日,印发《关于对省级社有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部署,明确任务,提出要求。6月底至7月中旬,省社监事办对各企业监事会自查报告逐一审核,在此基础上设计制作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7月底,结合贯彻落实省纪委驻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纪检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社机关及所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检查建议》要求,决定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从省供销投资集团和“5+2”产业集团监事会中抽调人员到各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座谈了解、调阅资料、核实情况,检查的范围做到了省级社有企业全覆盖。8月13日,组织召开省级社有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共同梳理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企业在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领导配备和工作人员安排、规章制度建设、开展日常监督、进行专项检查等方面存在问题,不利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利于有效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不利于企业规范运行、健康有序发展。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不健全不到位
社有企业监事会组织机构普遍不健全。部分企业对法人治理结构理解不够,对监事会的职能、作用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设立监事会只是一种形式,可有可无,存在“重经营,轻监督”的倾向,对监事会组织机构设置未给予足够重视。比如:省供销投资集团在办理工商注册时未设监事会,只明确执行监事1人,但未到位,也未再安排其他人选。
监事会人员配备不到位。省农资集团、省棉麻集团监事会主席今年4月相继退休后一直未配备,缺位至今,监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监事会组成人员、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情况十分普遍。各企业监事会无专职监事,均为兼职,监事大多是经营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主要精力是放在本职工作上。部分企业名义上设置了监事会办公室,但同时还承担着大量其他工作,有的还是与其他职能部门合署办公。监事会成员和监事办工作人员兼职情况过多,难以独立、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
(二)规章制度不完善
部分企业特别是新设立企业监事会未参照省社监事会制定的监事会工作规则、社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加强日常监督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具体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及办法,未结合企业监督工作需要制定专项监督管理办法,监事会制度建设不完善,履行职能的基础薄弱。比如:省供销投资集团、省农产品经营集团、省农业会展集团等未参照省社社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和企业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
(三)日常监督不到位不充分
部分企业监事会新设立,监事会主要职能职责不明确,配备的人员未从事过监事会工作,业务不熟悉,对开展日常监督理解不到位,监督形式单一,监督不深入不全面,停留在通过列席企业董事会、经营班子会议、其它专题会议和参与集团招标、人事招聘活动等开展监督工作。部分企业监事会未进行财务监督,对企业的资金状况关注度不够。部分企业监事会对下属重点企业监督力度不够,未对下属重点企业开展过监督检查工作。此外,截至检查时间,除省农资集团、省棉麻集团、省农产品经营集团外,其余社有企业监事会均未对董事会、下属重点企业发送过提醒函、纠正函等专用函。
(四)专项监督检查未有效开展
近年来,社有企业监事会按照省社监事会部署,开展了一些专项检查活动,比如:2015年对直属企业“三会一层”治理体系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2016年对直属企业高管人员持股、企业贷款担保及应收账款情况专项检查,2017年对直属单位“吃空饷”问题开展集中治理,2017年对直属企业开展清产核资、资产审计工作。除此以外,没有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开展其他专项监督检查,没有对企业重要经营活动、重大资金使用情况有效地开展专项检查。省农资集团监事会2017年开展了一次关于依法治企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但未形成专项检查报告,监督检查的成效不明显。
三、意见建议
针对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监事会监督作用发挥不足,尤其是近年来先后出现绿满仓公司被诈骗等暴露出的问题,尽快理顺各层级监事会职能职责,完善监督机制,充实监督力量,十分必要。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人员
一是针对部分企业监事会主席和监事缺位问题,省供销投资集团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尽快配齐配强,涉及省社党组管理干部,则按程序抓紧办理。在当前特殊时期,若明确监事会主席有难度,也可指定主持监事会工作的负责同志。
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精神,建议对规模较大的支柱企业实行监事会主席委派制,同时,减少监事会主席兼职情况,增加专职监事比例,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利于监事会独立、有效的开展监督工作。
三是充实监督力量,建议省供销投资集团监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5+2”产业集团配备监事会成员应不少于3人,尽可能安排具有财务、审计、法律、管理等方面知识的人员充实监事会和监事会办事机构,以便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
(二)理顺职能职责,层层落实任务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省社监事会与省供销投资集团监事会及“5+2”产业集团监事会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能职责,各司其职,严格落实,层层压实任务。
一是省社监事会负责指导全省系统成员社监事会工作,督导省供销投资集团监事会工作,加强对省社所属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等方面的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
二是省供销投资集团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集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具体负责本集团及“5+2”产业集团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和监督工作开展,负责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决策程序、决策过程、决策执行和决策实施效果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投资、财务、审计等部门对各公司重大资金的风险控制、支付审批、日常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5+2”产业集团监事会接受省社监事会的督导和省供销投资集团监事会的领导,承担省社监事会和省供销投资集团监事会布置的工作任务,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行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社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三)抓紧建章立制,依法依规履职
省社监事会、省供销投资集团监事会和“5+2”产业集团监事会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省社监事会应督导省供销投资集团、“5+2”产业集团抓紧建立健全监事会相关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议省供销投资集团、“5+2”产业集团参照省社全面推进依法治社实施意见、监事会工作规则、社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台具体的规则、实施细则和办法。同时,做好制度建设“废、改、立”,对不符合现行政策的制度要及时清理废止,对已有的制度要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进行修订完善。
(四)聚焦监督重点,整合监督资源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要依法依规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落实对董事、高管人员的监督;围绕企业重大决策、运营过程中涉及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事项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对重大事项的监督;要将主要子企业和经营实体列入重点检查范围,监督其重大事项及主要经营管理情况。
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围绕企业的重大经营管理活动、重大事项决策、财务预决算执行、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和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情况,定期抽调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采取定期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形成专题报告。要注重监督检查成果的运用,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应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
三是在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中落实专用函制度。各企业监事会应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在省级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中实行专用函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使用《意见函》、《提醒函》、《警示函》、《纠正函》等函件对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提醒、提示和纠正整改,同时规范发文程序和格式,提高函件质量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各企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或监管企业要认真落实专用函提出的各项意见和要求,按要求时间向监事会反馈意见,积极支持配合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
四是整合监督力量和资源。加强纪检监察监督、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内控体系监督、民主监督,发挥监督合力,形成科学有效的供销合作社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使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是加强沟通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应建立健全省社监事会与省供销投资集团监事会和“5+2”产业集团监事会的工作联系机制,努力形成上下贯通、职责明晰、任务落实、监督有效、信息畅通的局面。 (四川省社监事会)
广西区社加强监事会建设
强化监督职能
一、主要做法
(一)推行“监审合一”的工作机制
区社监事会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把提升各级社监事会队伍执行力作为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从提高能力素质着手,加强学习,苦练内功,不断建立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在监事会办公室加挂审计处牌子,实行监审合一。南宁、柳州、梧州、来宾、贵港市社参照区社监审合一的做法,积极争取地方编制部门的支持,调整优化了监事会办公室工作职能,设立了监事会办公室(审计科);防城港、百色、贺州市社实施了监审合一。目前,全区有10个市级社监事会增加了审计的职能,丰富了监督工作手段,强化了监督审计工作力量。
(二)规范监督程序和监督行为
区社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监事会先后建立、完善《监事会工作规则》、《监事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监事会全体会议制度》、《监事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监事会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关于本级企业外派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等6个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监督程序和监督行为,强化制度监督,全面提升执行力。
(三)实行监事会工作上下联动机制
积极推进上下级社监事会之间的工作联系,上级社监事会加强工作的指导协调,下级社监事会向上级社监事会报送重点工作报告,建立健全上下级社监事会工作指导和报告制度;下级社监事会监督上级社监事会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上级社监事会对成员社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导,初步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四)建立监事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区社整合监事会、人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财会、审计、企业管理等部门的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加强监督工作会商,发挥监督的综合协同效应,提高监督效能。
(五)认真履职加强社有资产监督
一是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向社有企业派出监事,加强对社有企业监事会的工作指导。区社向本级企业和重点企业派出监事,南宁、梧州、柳州、崇左等市社向社有企业派出监事,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监控。河池市社监事会与纪检组配合,督促市社4个社有企业,全部移交了企业改制剩余资产及财务等原始档案,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二是加强对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监督。区社监事会制定下发了自查工作方案和监督检查方案,由各项目单位开展自查,检查组在项目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再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工作组及时深入项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到桂林永福、临桂,河池巴马、钦州灵山县社,以及广西供销农资公司等项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下达了6份整改通知书,及时纠正,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社有资产的监管难度大
目前,我区各级社的社有资产运营效率低,使用效率不高,土地资产保值增值经营方式单一,社有企业、基层社的商业网点、土地和门面,大部分资产都是采取租赁经营形式,普遍存在以包代管的现象,监事会对社有资产的监管难度越来越大。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供销合作社的经营阵地不断被列入旧改拆迁范围,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实力,直接影响到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经济实力。如南宁市社的桂果香公司五里亭蔬菜批发市场原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十大批发市场之一,2017年实现利润2009万元,2018年面临旧改拆迁。
(二)社有资产存在非法侵占现象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基层社土地来源资料缺失,土地房屋至今未确权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导致社有资产权属不清。基层社在参与乡村振兴的具体工作中,部分土地资产受当地村民非法侵占。如贵港市东龙供销社红粉厂、桂平市白沙供销社旧办公室空地、金田大沙洲仓库等,都存在当地村民非法侵占和阻塞道路的情况,致使供销社无法施工和实行有效管理,财产维权工作十分困难。
(三)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人才队伍老化现象严重
我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监事会人才队伍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流动性差、编制不足、人才进来难、干部原地不动等现象。除县级以上机关招收少量年轻干部外,基层社和社有企业基本没有进人,绝大部分是50岁以上的老同志。加上在人员分流中,存在走强留弱现象,监事会人才队伍老化、文化素质偏低、专业技术层次不高、结构不够合理等问题突出。
三、建议
1.继续推进全区供销社系统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三会”制度。要把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作为推进机构建设的基础,推动供销合作社理、监事会机构建设同步进行,形成上下贯通,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全覆盖的工作局面。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建议提拔一批业务精,能力强,素质好,热爱监事会工作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供销合作社的班子中来。
2.监事会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抓监管。我区各级社监事会围绕乡村振兴这一中心任务,在党组的领导下,与理事会共同推动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取得较好成效。监事会与理事会各司其职,按照执行和监督职能,做到岗位不同,使命相同;职责不同,目标相同;分工不同,方向相同。监事会要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做到既积极参与决策,又负责任地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3.监事会工作要坚持机制创新。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事业,监事会工作本身也有较强的探索性。我区各级社监事会因地制宜,主动作为,在实践中摸索出适合当地特点的工作方法。当前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更重、情况更多元复杂,监事会要坚持机制创新,以创新思维改进或创造新的工作方法、路径,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在参与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优势作用,作出应有贡献。
(广西区社监事会)
调查研究
【编者按】2017年8月,总社批准浏阳市社开展“规范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专项试点。浏阳市社以强化为农服务为宗旨,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就规范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行了有益的探索。湖南省社监事会对试点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调研,现将调研成果摘要如下,供参考。
湖南省社监事会对浏阳市社
建立社资委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目前,浏阳市社系统共有7家社有企业,其中全资4家,控股3家,在册职工67人,截止2017年12月,资产总额7417万元,所有者权益2191.9万元。购销额9.26亿元,经济增长同比8.9%。
1.进行顶层设计。浏阳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规范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将规范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组建运营供销集团公司作为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市社理事会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资委),明确社资委根据理事会授权行使社有资产管理权、运营权、风险监督权、内部审计权、重大投资决策权、收益分配权,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组建浏阳供销集团,把浏阳供销系统各社有企业名下的资产进行整合,择优划拨至供销集团,壮大浏阳供销集团资产实力。
2.明晰资产权属。市社对所属7个社有企业的股权构成、资产管理和运营等情况进行了摸底汇总、登记造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社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将社有集体资产剥离出来。市财政局下发了专门文件界定国有资产和社有资产,明确社有资产原值2239万元,同意该部分资产收益不再上缴非税收入,收益全部用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
3.加强制度建设。市社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在制度建设上加大力度,制定和完善了社有资产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市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供销集团公司的关系,构建社有资产的管理运营和监督体系,做到专项试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社有资产管理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1.供销合作社的合作经济属性难以充分体现。供销社成立伊始就是由农民自愿入股组织起来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社有企业性质随着国合商业分分合合,在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几次转换,但资产来源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社员股金,这是供销社建社初期资金的主要来源。近十几年来的社有企业改革和清理整顿股金中,农民社员的股金基本上已经退还,但是否已经完全清理,因涉及面广难以确定。二是各级政府、部门的扶持与投入资金。三是经营积累,通过各社属企业经营活动形成的收益,既有社员原始股金形成的积累,也有国家优惠政策形成的收益。资金来源的广泛性使供销合作社天然具有合作经济属性。
但在实际操作中,合作经济属性难以充分体现。以浏阳市社为例,理事会作为市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者,履行出资人义务,目前对未改制的全资企业和改制企业的剩余资产,理事会授权社有企业对社有资产进行日常运营,对新投资的控参股企业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间接管理。没有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市社监事会暂时还没有成立。由于完善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没有建立,民主管理暂时难以落实,社员的权利难以保障,合作经济属性没有显现。
2.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一是“社企分开、双线运行”亟待突破。当前,浏阳市社理事会作为社有资产的所有者,社有企业法人代表由机关指派干部担任,所有权和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没有完全分离,出资人与企业之间权利义务与职责界限仍不明确,且指派干部属于兼职,聘请职业经理人、企业绩效年薪等举措尚未建立,企业发展活力未充分体现,这些都亟待突破。二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在现代公司中,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之间的权力分立与权力制衡平衡公司内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并在组织制度上最大程度的保证公司的行为理性,避免或减少独断专行的决策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而当前浏阳市社有企业还未能建立相互有效制衡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内部权力运行架构沿袭以往格局,没有实质性变化。
三、意见和建议
1.恢复三会制度,构建以社资委为代表的社有资产管理机构。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社有资产管理机制,就是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恢复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构建社有资产的出资人职能机构入手,着眼于理顺社有产权的委托代理关系,按照社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构建“社员代表大会—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社有资产管理体制。四个层次逐级负责,彼此之间又具有明确的权责划分,完成社有资产的管理目标。
2.发挥社资委在社有资产运作中的主体作用。成立社资委的根本目的在于理顺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与其所属企业的关系,理事会作为社有资产所有者不再直接参与管理社有资产,而是由管资产转变为管资本。社资委依据理事会的授权,调整自身履职的着力点,一要明确任务。通过围绕管资本、管股权来维护好理事会作为出资人代表的权益;通过资本运作,合并重组提升社有企业竞争力,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指导推动社有企业积极完成由传统企业向现代化企业的转型。二要统筹发展。通过引入社会资本,积极推动社有企业开展市场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对包括不动产、设备等的实体资产进行转让,来实现社有资本的重新回归,回归的资本要按照政府和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整体部署,逐步聚集于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
3.发挥监事会在社有资产监管中的主体作用。监事会工作的核心目的就是对社有资产进行有效监督,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在承担监督资产安全的同时,还应承担资产使用方向的监督工作。既要对系统负责,看好资产;又要对目标负责,确保资产用于服务“三农”。这就要求市社既要有监事会组织机构,还要配备监事会工作人员,完善相应制度。要细化监事会职责,原则性与程序性、操作性并举,工作范围和工作流程分解到位;要建立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监事会成员参加供销合作社会议制度,同时拥有听取和召开会议、发言表决的权力,确保理、监事会信息共享互通;建立重大问题反馈、重大决策制定抄报监事会的规定;建立监事会在机关及企业查阅、调取相关资料的制度。要形成履行《社章》赋予监事会的各项职权的长效机制。
(湖南省社监事会)
社情民意
湖北崇阳县社:
发展合作经济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一、现状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县农民合作社发展突飞猛进。截止目前,全县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有1087家,分布全县12个乡镇,覆盖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生产多个领域。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28.06亿元,入社农户6411户,带动农户18600户。成功创建全国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20家,市级示范社36家。注册商标236件,其中:三普野桂花蜜已获准为地理标志商标,2018年正在申报金沙辣椒、雨山黄牛地理标志商标。
目前合作办社模式有:一是能人领办型。模式为“能人+合作社+农户”,其特点是,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德高望重的乡贤、懂管理会经营的人才,掌握农业技术的能手牵头组建。二是企业带动型。模式为“企业+合作社+农户”,其特点是企业根据生产需要,为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保证原材料质量,因地制宜下乡与农户合作创办原材料种植基地。三是政府资助型。模式是“政府引导+合作社+农户”,政府部门为确保实施的农业产业项目,采取以土地平整、水电路三通、种苗免费供应等优惠措施,资助当地的专业大户兴办合作社。四是村民合作互助型。由村民自愿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力等入股成立合作社,立足当地资源,实现抱团发展,提高市场风险能力而成立的合作社。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发展规模不大。入社成员少,资产规模小,基地规模小而散,合作社的规模效应、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二)合作层次较低。服务范围窄,绝大多数合作社服务范围仅限于本村、本组的几户、几十户,跨乡镇发展的合作社还非常少;合作环节少,多数合作社合作项目少,合作内容单一,基本停留在农资供应、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环节上,在产品加工、仓储、运输、品牌创造、营销网点等环节还比较欠缺。
(三)产业链条较短。农民专业合作社就合作而言,其主要经营模式还是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从事系列产品和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经营的少之又少,导致我县农产品合作整体市场竞争力比较弱。
(四)品牌建设不够。尽管我县农业特色产业较多,但多数合作社品牌意识不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立地环境缺乏科学认证和选择;生产过程缺乏相应的生产标准及标准化技术规程;生产控制体系不完善,导致标准化种养基地偏少、规模偏小,获得“三品一标”质量认证的农产品不多,农产品品牌效应没有充分发掘。
(五)内部管理薄弱。一是民主管理有待加强。虽然我县合作社普遍建立了以“三会”(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和架构,但实际运行情况并不理想。二是财务核算不够规范。目前,按照《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建账的合作社比例偏低,有的没有专门财会人员,有的没有建立财务核算,已建账核算的合作社,在票据使用、物资收发、产品销售、成员账户等方面还不规范。三是档案管理需要强化。绝大多数合作社在档案管理上没有抓实,很多合作社的财务、合同档案处于凌乱无序状态。
(六)人才缺口较大。一是人才数量不足。我县农民合作社尽管部分合作社成员通过外出务工或自学掌握了一技之长,但尚缺乏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人才,人才供需矛盾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社发展进程。二是人才引进难。部分专业合作社引进了一些劳务人员,但多数是体力劳动者,真正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难以引进或者引进了也留不住,导致人才缺口较大。
(七)外部环境不够宽松。一是融资较难。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市场主体,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缺乏合格的抵押品和有效的担保机制,无法进行信用评估和评级授信,合作社很难获得金融部门的支持。二是资金扶持力度不够。尽管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扶持资金或贷款贴息扶持资金,但相对我县近千个专业合作社而言,扶持额度有限。县政府也出台了一些奖励补贴政策,但资金数额不大。三是配套政策难落实。省、市、县一些法规和文件都明确了一系列扶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许多政策落实仍有很大难度,尤其是在项目扶持、用电用地、环境评估、税收优惠等方面难以落实。
三、政策建议
(一)强化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良好氛围。鼓励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有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流转,推动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民提供土地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奠定基础。
(二)强化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政府财政应将扶持资金纳入预算,设立农民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或贷款贴息资金,重点扶持合作社的基础设施、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等能力建设。二是落实政策解决融资难问题。涉农金融部门要降低门槛、简化手续、把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纳入金融机构信用评定范围,当作经营实体进行扶持。上级部门和党委政府要对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提供资金、政策支持。三是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合作社生产经营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合作社创办农产品收购、加工、储存和农机作业服务等用地,可依法申请集体农用地和原有建设用地。同时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基地纳入土地平整,低近岗地改造项目支持。四是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标准制订、农业技术指导。五是供销合作社应加强与上级社沟通对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有关政策,构建农产品流通体系。六是食药监、工商局、质监局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准入、质量检测、产品认证、地理标志保护、品牌创建等提供全程指导和服务。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筑牢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基础。一是更新观念,发掘本土人才。我县农业、林业、水产、畜牧、供销等涉农部门有一批理论丰富、专业技术过硬的科技人才,广大乡村有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种养技术能手,要通过“田间学校”、“专家门诊”和“科技入户”等形式,发掘本土人才,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二是改善环境,用好现有人才。要引导农民合作社积极争取创业条件,优化发展环境,用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好势头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形成在合作社大有可为的良好态势。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人才的积极性,对在组织农民进入市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增加农民收入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才给予奖励。三是创新机制,培养新型人才。大力实施“三乡工程”,制订相关优惠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鼓励大学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职业中专、农广校的作用,分类型、分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培育合作社专业技术人才。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生产经营型、专业技术型、社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以农技推广机构、企业、中介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技术推广主体。
(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首先要把培育融合主体作为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培育发展一大批基础作用大,引领示范好、服务能力强、利益联系紧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融合主体。第二,要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一产促进二、三产业发展。农村一三三产业融合发展需要一个前提,即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单个农户不可能自身完成,必然要有通过产业资本或流通资本或者农民自我合作组织起来的服务组织。以土地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切入点,推进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带动农民分工分业,促进农业“接二连三”。三要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强二产引领一、三产业发展。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围绕优势产业,特别是在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依托有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设培育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四要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提升全产业链质量品牌建设水平。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合作,大力培养农村产业融合人才;健全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和服务,推动标准化在产业融合发展各环节各领域的普及应用。
(湖北咸宁崇阳县社)
广西河池市社:
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全面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
今年以来,河池市社坚持项目兴社战略,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抓好项目建设,切实带动系统经济稳增长,在助力河池市产业扶贫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市社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市社本级谋划建设项目。2018年市社本级共有广西河池供销江北综合交易市场项目、河池新供销四季青冷链物流项目和河池市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培训中心项目等3个。二是市社与县区社合作项目。共有升级改造金城江区水果批发市场项目和五星级大酒店项目2个。三是全市各县区项目。全市社系统获得自治区供销联社项目33个,获得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951万元,目前绝大部分已经完工,年底前全部竣工。
一、项目建设的重要性
(一)项目建设是实现供销社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一是通过项目建设把供销社的闲置资产、设施开发利用,发挥效益。二是提高竞争能力。供销社要实现做大做强,必须要有大项目带动,通过经营方式转型,推进联合发展,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最终提高供销社整体的竞争力。三是通过项目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新项目才有新发展,有大项目才有大发展。
(二)项目建设是供销社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措施。新农村建设给供销社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供销社有很多工作可做、能做,有很多机遇可抓、可用。河池市社要在抢抓新农村建设的机遇中争取主动,就必须敢于创新,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在经营方式上有新突破,在产业结构上有新调整,在服务水平上有新提升,在创新发展能力上有新提高,只有这样,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大有作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推进十分艰难。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专业人才缺乏,资金申请程序过于冗长、手续繁琐。二是不担当不作为严重制约了上项目、推进项目,开工项目,导致了一些项目有好的谋划,始终没有落地生根,浪费时间、人力、物力。
(二)项目意识不强。对国家相关政策研究不够,反应迟滞,工作不够主动,积极主动争取政策、争取项目的意识淡漠,坐等上级安排。
(三)基础工作薄弱。这项工作是我们项目工作中存在最突出的问题,有的项目不能及时进入项目库,有的“项目”常年停留在设想阶段,没有科学论证,没有申报,有的项目虽然经过论证,是个好项目,但由于自身实力有限,迟迟不能开工建设,影响扶持政策的争取,加上项目管理不规范、相关工作制度不健全等,由于基础工作薄弱,严重影响项目建设。
(四)融资渠道不畅。由于供销社自身经营困难,包袱沉重,难以实现自身资本的良性循环,自筹资金能力不强,多渠道融资能力弱,资金问题也影响全系统项目建设。
(五)谋划层次较低。从近年项目申报情况看,还存在着项目谋划滞后,技术含量低,建设规划小,与国家产业支持方向衔接不紧等问题,造成项目缺乏系统性,发展缺乏连续性,项目产业链条延伸短,竞争力不强,容易被淘汰,直接影响着项目的申报、立项和政策争取。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成立项目部门,狠抓落实。市县社要成立项目部。一把手负总责,项目部成员负责单位所有项目工作,包括项目储备、申报、开工建设、资金使用、跟踪服务等,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和联络,要求项目部成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熟悉单位项目情况。且不得随意变动,确保项目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科学储备,参与竞争。市县社要认真研究政策,及时了解国家项目扶持方向的变化,并结合本地域、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规划一批、储备一批项目,优中选优,积极参与竞争,为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做好准备。
3.严管资金,跟踪检查。市县社要对项目建设资金严格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检查。总社、自治区联社、市社、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都非常重视,“新网工程”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村级综合服务社补贴资金等数额越来越大,这些资金都必须专款专用、分户核算、严格管理。
(广西河池市社)
安徽淮北市社:
浅谈如何做好
社情民意信息工作
全面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必须履职认真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把握政策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重点,同监事会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和优势密切结合。如何做好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做好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社情民意信息员应着重素质培养,要求增强责任感,提高社情民意报送质量。不少社情民意反映问题浅显表面,不想碰敏感的议题,不愿反映实际的问题,不敢抖落自己的家底,以致所反映情况不痛不痒,难以引起重视。社情民意信息员应有科学家的素质。在调研过程中不能依靠一时的灵感和冲动,要像科学家那样对于所关注的问题持之以恒、长期研究。科学研究要想出高水平成果、浅尝辄止、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是不行的。这就要求选好选题为切入点,逐步积累,从小到大,从个案到整体,逐渐递进和深入、真正成为关注问题的行家里手,才能够提出高水平的议案和建议。
(二)做好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搞好联系点建设是关键。一是认真考察,科学布点。联系点可以设在各个层面,选在不同地域、不同发展水平、不同业务类型的出资企业、市社、县社、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等。二是调整充实社情民意信息员队伍。联系点要靠信息员反映收集情况。对原有的信息员队伍进行调整充实,选聘分布在各个层面、各个部门、各个层次、各种职业的信息员。在工作中充分发挥骨干信息员的作用,通过组织培训、参加有关会议和学习调研考察、提供相关的学习资料等,为信息员履行职责、提高履职水平创造条件。
(安徽淮北市社)
观点摘编
湖南娄底新化县社:
科学把握乡村
振兴战略内在联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科学把握以下几层关系:
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实现乡村振兴,推出乡村建设的一系列工程项目,确实很有必要。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产业要兴旺,不光是上项目、盖园区这么简单,而更多应该思考,市场在哪里?去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际上就是解决产业兴旺的问题。但就目前而言,许多农产品仍存在滞销现象。因此,地方政府不能一味贪大求全,一哄而起上项目,为实现产业兴旺的目标,再度盲目地扩大生产规模。产业兴旺的根本,是必须解决市场问题。实践中,有些地方发展产业时往往忽视“市场在哪里”这个问题,导致区域之间的恶性竞争,造成了农产品价格波动。农产品市场一旦发生波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能争取到政策补贴,不至于受损太大,而最终因此买单的,往往是小农户。如何让政府和市场保持良性关系?一个关键性举措是,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和价值。当前,农业产业更加需要创造“有效供给”。倘若地方本位主义滋长,继续盲目上项目,醉心于招商、培训、落地,而不考虑市场的问题,将会大大降低产业发展效率,甚至加深“丰收不增收”的矛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此,应加快培育行业组织,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各自定位和作用。
二是乡村振兴与城市化的关系。科学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逻辑,关键在于把握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逻辑关系。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解决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并非意味着应该放缓城市化步伐。相反,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置于城乡融合、城乡一体的架构中推进,并以新型城镇化战略来引领,以实现“以城带乡”“以城兴乡”“以工哺农”“以智助农”“城乡互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
三是产业兴旺与生态宜居的关系。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础,但产业兴旺不能局限于第一产业的发展,而应着眼于“接二连三”、一二三产业融合、功能多样的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与兴旺,体现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即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有机结合的产业发展与兴旺。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环境基础,不仅是针对乡村百姓的宜居,同样也应是对城市居民开放、城乡互通的生态宜居。我们要把产业兴旺与生态宜居有机结合起来,使生态宜居既成为生活富裕的重要特征,又成为产业兴旺的重要标志。推进产业兴旺与生态宜居有机结合,要强调“差异化”和“多功能”。各地应先立足资源禀赋,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再创造公共性需求;此外,乡村空间还要与服务业、城市化相结合,推动产村、产镇、产城融合。可见,我们不能把生态宜居单纯作为环境改造工程,关键要进行产业植入,引入市场机制。
四是乡风文明与治理有效的关系。所谓乡风文明,既应该蕴含中国特色的五千年历史传承的乡村农耕文明,又应该体现现代工业化发展的现代文明。因此,其特点是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相互融合与发展。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社会基础,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应既体现治理手段的多元化,即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又体现治理效果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所满意,并具有可持续性和低成本性。有地方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时,认为找不到载体,工作很虚。事实上,如果把乡风文明上升到治理高度,与德治结合起来,互为支撑,自然也能找到落地的载体。
(湖南娄底新化县社监事会)
黑龙江大庆市社:
做好扶贫工作的三点感想
大庆市社系统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积极发挥供销社在农村的系统优势,深入到帮扶村屯与贫困户进行面对面对接,了解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困难,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一、加大帮扶力度,多措并举开展帮扶活动
一是鼓励发展庭院经济,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帮助。林甸县社积极招商引资,参与创建的林甸县渔香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以玉米深加工、开发盐碱地种植作物为主,入社社员900户,产品品种达30余个,可年加工玉米800吨,产值近800万元。该合作社开展了订单式庭院优质玉米种植工作,按照绿色食品标准指导农户进行种植和管理,秋后以每斤高出市场价1毛钱的标准统一回收玉米,切实增加了农户收入。合作社还主动承接贫困户帮扶工作,预先垫付了贫困户春耕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费用,帮助贫困户解决了资金困难问题,实现了“耕、种、管、收、卖”等环节上的全程帮扶。
二是拓展为农服务领域,为农民增收致富做好保障。在市社支持下,杜蒙县江湾供销社两年来累计购置6架植保无人机,喷洒作业面积达10万亩,成为全市首家大规模使用无人机“飞防”技术的供销社,为农增收千余万元。林甸县供销社依托省社倍丰集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2018年为农民群众无偿测土5万亩,配肥施肥1万亩。肇州县丰乐供销社将销售免耕机与土地托管服务相结合,引导农民参与土地托管耕种服务,不仅解决了农民自己土地耕种问题,还调动了农民参与土地托管服务积极性,切实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是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为农民增收致富探索新路径。引导各县区社结合区域优势和自身实际,改造升级基层社,整合优质农产品资源,搭建农村电商服务网点。肇州县社以“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基层综合服务网点”的经营模式不断健全县域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按照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进行网点布局,目前统一挂牌“肇州供销e家”的经营网点已达到16个。肇源县社积极开展基层社信息化、规范化改造,已改造基层社3家,并依托县电商平台,使杂粮、农资、大米等特色产品实现了网络销售。
二、启示和思考
一是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要有细致的摸底调查。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必须要有细致深入的摸底调查作为保证。在具体帮扶工作中,市、县两级社驻村工作队都将摸底调查作为重要基础工作,充分发挥供销社扎根农村这一优势,进一步深入到村屯和农业生产一线,挨家挨户走访,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真正将专项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切实做到了扶真贫、真扶贫,确保贫困户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基础。
二是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要有持久的产业项目。脱贫攻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持久的产业项目作为支撑。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就是要供销社深入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地履行为农服务职责,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大庆市社系统探索开展的无人机“飞防”、测土配方施肥、土地流转和托管、农村电子商务等一系列新型为农服务方式,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只有引导其向高端化、特色化产业体系和高质量经营体系方向发展,不断增强产业发展质量和效能,才能成为引导带动贫困户持续增收致富的长久举措。
三是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要有密切的协调配合。市、县两级供销社积极协调各方,竭尽全力帮扶贫困户,确保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市社作为帮扶单位,先后投资近万元为杜蒙县温德沟子村解决了广播系统,投资16万元为村里配备了收割机、农用车等机器设备。同时,在市社选派的第一书记协调下,通过与县委统战部沟通,帮助协调扶贫鹅1300只和价值1万元建房物资;与县妇联沟通,帮助协调价值1万元办公用品,用于改善村委会办公条件;协调县农业中心投资1.8万元,为村里配备了一台农药喷洒机器。因此,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离不开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协调配合和帮助支持,要广泛凝聚力量,积极搭建扶贫脱贫爱心平台,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脱贫攻坚精准对接,齐心协力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黑龙江大庆市社监事会)
简讯
(山西省社监事会)
●四川各省级社有企业监事会积极贯彻落实省社监事会专用函制度。省棉麻集团监事会向棉麻集团公司董事会发出一封警示函,向射洪金柠公司、和田银丰公司、乌苏康隆公司分别发出一封提醒函;省农产品经营集团向省天府供销农产品贸易公司、省供销电商公司分别发出一封提醒函;省天府农产品冷链物流集团监事会向集团董事会发出两封提醒函,向蜀龙物流公司发出一封纠正函;省农村资金互助服务公司执行监事向公司管理层发出两封提醒函。此前,省社监事会已开始实行专用函制度,先后对省供销投资集团发出提醒函,对省棉麻集团、省农产品经营集团分别下发纠正函,相关单位已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省社监事会。
(四川省社监事会)
●10月25-26日,新疆区社在乌鲁木齐举办了全区供销社监事会干部业务培训班。本次培训班邀请了总社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屈传建同志和自治区审计厅法制处处长张红同志做专题辅导讲座,他们分别围绕《三会制度与做好监事会工作的认识和实践》、《加强内部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这个主题,紧密联系供销社综合改革和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实际情况,深入浅出的做了讲解。
(新疆区社监事会)
●11月17-18日,总社专家监事、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二级教授、中国合作社研究院院长、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孔祥智教授赴四川雅安市开展调研。四川省社监事会办公室主任鲍庆军、雅安市社副主任李鸿及名山区、雨城区供销社负责人等陪同调研。
(四川省社监事会)
●宁夏区社举办市县社监事会监事工作业务培训班。培训旨在进一步推进“三会”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八届二次监事会议精神,提升市、县(区)社监事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培训由区社监事会主任俞学虹亲自授课,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宁夏区社监事会)
●宁夏区社举办企业监事会监事业务培训班。培训旨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机构,提升企业监事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能,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奠定良好基础。区社邀请了自治区国资委从事监事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专家来为培训班授课。区社监事会主任俞学虹对企业领导和各位监事提出了工作要求。
(宁夏区社监事会)
●11月15日,新疆区社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张旻同志传达了总社监事培训班暨部门专家监事座谈会会议精神。
(新疆区社监事会)
●吉林省社监事会举办社情民意监督培训班暨社情民意监督工作交流会。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供销社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和社情民意信息联络员近60人参加了学习培训。省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梁翠芬在开班式上做了开班动员讲话。
(吉林省社监事会)
●内蒙古盟市旗县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实现全覆盖。今年以来,内蒙古区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共同努力,对出台文件进度滞后的旗县采取一对一督导方式,全力推动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文件出台工作。截止2018年9月11日,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93个旗县(设供销合作社组织机构的旗县)全部出台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盟市、旗县文件出台率均达到100%,实现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的全覆盖。
(内蒙古区社监事会)
●新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出台实现全覆盖。截至10月26日,新疆全区14个地州(市)、设立供销合作社的85个县(市、区)全部出台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实现了地州市、县市出台文件全覆盖。
(新疆区社监事会)
●江苏盐城市社、农委出台方案,明确用半年左右时间,在滨海县滨淮镇建立起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农机社会化服务平台,力争农机手入社率、作业网约率、农田作业面积达80%以上。
(江苏盐城市社)
●山东烟台市社监事会积极参与僵尸企业清理工作。近日监事会参与了清理注销5个僵尸企业的工作。一是会同资产财务科、审计监察科将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基本情况调查清楚,提出清理注销5个僵尸企业的建议。二是市社成立僵尸企业清理小组,对僵尸企业进行清算。进一步核实基本情况,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查实、清结债权债务,核实对职工的安置情况,形成清算报告。三是加强与工商沟通,协调注销僵尸企业所需材料,并按照规定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完成僵尸企业的注销登记。
(山东烟台市社监事会)
●湖南怀化市社监事会指导三锹供销社青山流转工作。在恢复基层社组织建设中,靖州县三锹乡供销社为解决资金困难,拟流转经济林出去,但对相关的手续和程序出现了政策上的疑问。近日,怀化市社监事会组成调研组与县供销社班子全体成员,来到三锹供销社指导相关工作。调研组在实地察看、现场座谈后,提出要求,程序执行必须到位,意见征求必须到位,规划方案必须到位,遗留问题解决必须到位。
(湖南怀化市社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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