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货”探索服务“三农”新途径

作者:祝惠春 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期货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期货”作为金融服务“三农”的创新模式,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全力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工作。以郑商所为例,2018年共支持建设41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涉及28家期货公司和6家保险公司,承保棉花、白糖、苹果现货规模分别约为2.4万吨、15.4万吨和3万吨,覆盖9个省(自治区),其中30个项目在2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
 
  记者在调研中发现,2018年“保险+期货”试点建设呈现三个亮点:一是项目数量和规模较2017年明显增加。以郑商所为例,截至2019年1月2日,落地实施的40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中,11个项目保险到期且均产生赔付,共产生赔付1509.74万元,整体赔付率106.54%,惠及农户共计15538户;二是涌现出了“保险+期货+信贷”“订单+保险+期货”及双向承保等创新模式;三是资金来源渠道有效扩宽,探索更大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
 
  “保险+期货”试点工作不但发挥了保险功能,而且因为锁定了收入,得以在农村信贷市场获得贷款支持,简化了信用征集和评估过程,提高了生产经营效率。可以说,这是金融服务“三农”的一项开创性的尝试,有利于完善商品期货交易机制,引导涉农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
 
  与此同时,“保险+期货”还有助于探索完善农业补贴新方法、新渠道。当前,农业发展需要符合市场化、国际化的精准高效补贴方式。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场定价是目标,价补分离是保障,补贴方式和标准是关键。而且这是建立在市场定价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前提下的补贴。市场机制发挥得好,补贴效率就高;反之,补贴制度越完善,市场定价效果越显著。“保险+期货”模式,政府财政只需要补贴农户少量的保险费,就可以通过市场化的运作,确保农户受益,促进农业稳定。这是以市场价格为导向探索的新型农业补贴方式,而且牢牢抓住了市场定价这个基础,具有以点带面、纲举目张的作用。
 
  此外,一直以来,农村金融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必须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创新金融支农新思路和新模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保险+期货”试点工作,不但充分利用保险和期货两大金融工具,而且在该金融链条中,培育了期货公司、银行和大型贸易商等机构的参与热情,孵化了更多金融支农新模式、新业态,推动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不断扩大。因此,“保险+期货”也有助于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和农村金融创新。
 
  (责任编辑:张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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