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报销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总社各部局:

    根据财政部规定,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开始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为适应新的核算要求,结合总社实际,现将有关财务报销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财物支出事项(含职工医药费报销),业务部局及报销人统一填写“资金支出单”,以前使用的财务报销单据作废。

    党费、工会、差旅费、加班餐费、职工子女药费、公务接待费及外事出访活动经费除外。

    “资金支出单”电子版下载  《资金支出单填写说明》下载

    二、报销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办理报销事项,下午为财务业务核算时间,不办理报销业务。

    感谢支持与配合。

 

 

总社财会部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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