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社各部局:
根据财政部规定,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开始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为适应新的核算要求,结合总社实际,现将有关财务报销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财物支出事项(含职工医药费报销),业务部局及报销人统一填写“资金支出单”,以前使用的财务报销单据作废。
党费、工会、差旅费、加班餐费、职工子女药费、公务接待费及外事出访活动经费除外。
二、报销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办理报销事项,下午为财务业务核算时间,不办理报销业务。
感谢支持与配合。
总社财会部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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