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吴宝剑:坚持“五个基本” 打造新时代新型供销合作社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打造新时代新型供销合作社,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形势机遇,发挥行业优势,坚持“五个基本”,落实有效举措,着力深化综合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优化为农服务。

  坚持基本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全面化。供销合作社必须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建质量,增强执政本领,努力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在本系统、本单位的政治领导和坚强堡垒作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社员走正路、聚合力,以高效、满意的状态做好工作、完成任务,对接上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政策扶持,协调各方关系,营造和谐氛围,推广“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等治理模式,推动改革深化、经济发展、服务优质、系统稳定,努力推进党的领导全面化。

  坚持基本宗旨,推进目标定位科学化。供销合作社必须坚持为农服务的基本宗旨,正确认识新时代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全局,准确把握“三农”新形势,将参与乡村振兴、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为基本定位,统筹行业布局,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改革发展,强化经营服务,做好对口帮扶,加快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紧密、为农服务功能完备、市场化运行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和为农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农民主体地位和组织化程度,成为农民就业创业、增收致富的优质平台,更好地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增强行业“存在感”和群众“获得感”,争取社会效益最大化。

  坚持基本体制,推进组织运转规范化。供销合作社必须坚持“三会”等基本体制,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各级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社有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基本制度,巩固和发展科学的治理结构,创新联合社治理、社有资产监管、社有企业运营、基层建设指导、职业教育、党建群团等各个领域的制度,以及决策、执行、人事、劳动、财务、信息宣传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及时优化各类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积极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科学的管理体制和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持续提升组织运转规范化水平。

  坚持基本属性,推进联合合作常态化。供销合作社必须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顺应合作制发展趋势,发挥半公有制特点和人才、业务、网络等资源优势,面向系统内外,围绕为农服务,以产权为纽带,以资本、房地产、劳动等要素为基础,通过兼并重组、相互参股、联合投资、连锁加盟、业务联结、入企入社等多种形式,推动联合社、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团体、有关部门、村和社区“两委”等多主体合作,实行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骨干企业,优化网络布局,构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持续扩大开放办社,推进联合合作常态化,实现资源共享、多方共赢。

  坚持基本方向,推进生产经营市场化。供销合作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基本方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等形势,积极参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市场为主导,以建设现代商品流通体系为基础,不断调整优化整体组织、社有资产、项目建设、社有企业、基层组织、服务网点等结构,集中社有资本布局优势产业和关键领域,发展电子商务、农田托管、农村金融等新型业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生产、加工、流通、金融、文化等产业多元化和融合发展,建立高效管理模式,升级现代技术手段,以平等的市场主体身份参与行业竞争,推进生产经营市场化,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努力推动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提高经济社会效益。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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