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力、能力、活力 发展态势好 跃上新台阶

“2018年成绩怎么看 2019年工作怎么干”专题报道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2018年成绩单

  全省供销合作社销售总额1801.6亿元,增长30.3%;利润总额7.5亿元,增长20.5%;资产总额156.5亿元,增长9.8%;所有者权益74.04亿元,增长8.7%。

  9个设区市社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均已建立“三会”制度,覆盖面100%。

  全省基层社总数达935个,全年利润总额3亿元,比增37.2%。

  2018年,福建省供销合作社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坚持深化综合改革,坚持加快创新发展,全省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能力继续保持提升态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改革再上新台阶

  全面推动改革政策落地落实。全省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已全部出台贯彻省委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一批促进供销合作社长远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并推动实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列入各地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

  健全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加快建立健全联合社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会”制度。9个设区市社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均已建立“三会”制度,覆盖面100%。44个县(市、区)社建立“三会”制度,覆盖面63.8%。泉州、漳州、龙岩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扎实推进全国专项改革试点工作。长汀县社承担总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工作。全县18个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全部建立健全“三会”制度,共吸纳社员2074人(户);选聘村“两委”负责人、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农村社会能人78人担任基层社负责人;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8个;整合社会资源,打造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合作金融三个服务平台,不断增强为农服务功能。

  认真开展试点经验复制推广。设立省供销合作社推进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出台复制推广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全省供销合作社124个单位对总社提炼的11项经验做法进行了复制推广。

  服务再获新成效

  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全省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23.6万亩、土地流转42.7万亩、统防统治23.5万亩、配方施肥27.3万亩、农机服务39.2万亩。积极开展农产品流通服务。全年农副产品购进总额648.7亿元,比增38.1%。积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近年累计建成电商运营中心34个、自建电商平台58个、基层电商服务站525个、服务点611个。牵头成立电商协会28家,开展电商业务的企业263家(44家开展物流配送)、专业合作社458个。全年网上交易额151.5亿元,比增57.5%。福建供销农业服务公司牵头整合龙岩市5个和三明市2个县(市、区)的中通、申通、百世、韵达等快递企业,已组建了7家供销通世达物流公司,创立“供销快递”自有品牌,占领了当地60%-70%的市场份额。积极开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和职业教育服务。

  企业再创新业绩

  继续深化社有企业人事制度、产权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供销合作社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经营机制,拓展经营领域。全年供销合作社全资、控股企业实现利润4.64亿元,比增11.5%。省农资集团、省福农集团全年汇总收入65.9亿元,创历史新高,汇总利润4784万元,按可比口径分别比增25.5%、14.4%,省社骨干企业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

  基层再现新形象

  大力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着力加强基层建设,巩固了供销合作社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前沿阵地。一是推动基层社建设扩面提质。全省基层社总数达935个,全年利润总额3亿元,比增37.2%。5个县级社被命名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百强县级社”,11个基层社被命名为全国系统“基层社标杆社”。二是积极吸纳农村能人办社。全省系统共选聘477名村“两委”负责人、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农村社会能人担任基层社正、副主任,基层社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通过加强服务、组织联合、业务融合、资金入股等各种方式,各地供销合作社创办了一批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全年新发展农民合作社1137个,新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48个。8个农民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示范社”,5个农民合作社被评为“全国总社示范社”,19个农民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

2019年工作思路

  主要预期目标是:销售总额增长16%,利润总额增长13%-16%。

  2019年,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持续推进综合改革,持续推进为农服务,持续推进夯实基础,持续推进企业发展,持续推进从严治党,努力实现既有速度又有质量的发展。

  持续推进综合改革。对标中发〔2015〕11号、闽委发〔2016〕6号文件和各地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到2020年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要推动改革政策落实,建立健全“三会”制度。9月前,全省县级供销合作社要全面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合社“三会”制度全覆盖。要复制推广试点经验,组织开展复制推广“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等试点经验评选活动。认真做好长汀县“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全国专项改革试点成果验收工作。

  持续推进为农服务。认真组织推动《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方案》。全省供销合作社要坚持发挥自身优势,找准工作结合点,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壮大为农服务的实力和水平。今年计划农产品购进765亿元,增长18%;消费品零售1023亿元,增长18%;再生资源购进82.3亿元,增长16%;电子商务销售额197亿元,增长30%;农资销售126亿元,增长1%。

  持续推进夯实基础。今年计划改造提升乡镇基层社80个,新发展农民合作社800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00个,探索建立村级供销合作社150个。提高基层组织发展质量。以全国基层供销合作社“一社一卡”管理平台正式上线为契机,加强对基层社建档立卡、一社一册、动态管理。乡镇供销合作社要回归突出农民为主体,充分体现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要拓展生产和资金互助功能,形成“乡镇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服务”的格局,有效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大力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今年70%的乡镇供销合作社实现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探索发展村级供销合作社。今年每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建立2个以上村级供销合作社。

  持续推进企业发展。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综合改革大局,积极构建现代经营管理体系,推动社有企业做大做强。发展混合所有制。推动全省系统组建市县供销集团,实施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巩固提升现有业务,努力开拓新兴业务,推进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创新,打造一批主业突出、充满活力的社有骨干企业。强化资金资产管理。市、县供销合作社要制定资金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联合社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及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资产。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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