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办公室党支部学习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按照总社直属机关党委的要求,3月9日,监事会办公室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意见》、《条例》)。专题学习由支部书记孔培聪同志主持,副书记屈传建同志对《条例》进行领学辅导。

学习《意见》中大家认为:近期出台的《意见》、《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加强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意见》体现了4个鲜明特点:一是突出政治性,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二是突出系统性,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方面进行系统设计、统筹推进;三是突出统领性,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于党的各项建设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突出针对性,力足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新要求,有的放矢、务求实效。

屈传建同志结合自己的思考,从中国共产党请示报告制度的历史沿革、《条例》的核心思想以及支部和党员在工作中如何落实《条例》等三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领学辅导。希望每位党员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好《条例》,对超出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职权范围但是事关全局、影响较大的事项必须进行请示报告。大家普遍反映这种学习形式事半功倍、效果明显。

孔培聪同志要求:学习《意见》和《条例》关键在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深刻领会《意见》和《条例》 博大精深的政治内涵,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规范组织生活,做到守党纪遵国法知敬畏。三是要坚定政治信仰,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四是要落实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记在心上,落在事上。五是要增强斗争本领,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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