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总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签约会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8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北京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名单》经总社六届理事会第71次主任办公会审定并公示完毕。根据《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供销合字〔2013〕55号)精神和总社六届理事会第71次主任办公会议要求,总社将组织各项目建设单位、省级社担保单位与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就项目的实施及还款进行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评审情况介绍;协议重要条款、项目实施及还款说明;基层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业务及互联网金融业务介绍;与获批项目单位签署《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见附件1),与获批项目单位及省级担保单位签署《特定资产收益权承诺受让合同》(见附件2)。

二、参会人员

项目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单位名单见附件3),省级社担保单位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不能出席的,由授权代表出席。

三、会议时间

2019年4月19日,会期一天,4月18日下午报到。

四、会议地点

北京宣武门商务酒店(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东大街24号)。

五、有关要求

1、各项目单位于2019年4月12日之前,将资产清单(格式见《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提交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确认(资产清单经确认后方可签署协议),并将收款账户信息一并提交(联系人:毕文童,电话:18701628515,邮箱:wentongbi@163.com);

2、各项目单位、各省级社担保单位携带本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现场签署协议;

3、法人代表出席的,请法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会议;

4、授权代表出席的,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5、请各省级社于2019年4月8日之前提交《参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5)(联系人:毕文童,电话:18701628515,邮箱:wentongbi@163.com)

6、《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和《特定资产收益权承诺受让合同》请在总社网站工作动态栏下载(http://www.chinacoop.gov.cn/)。

 

附件:1.《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

2.《特定资产收益权承诺受让合同》

3.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名单

4.授权委托书

5.参会人员报名表

 

 

 

总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代章)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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