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国务院近期在湖北省襄阳市召开了“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工作会议”,对今年春季农业生产和全年重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会签总社也已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9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农资企业做好2019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做出整体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通知》要求,切实保障春季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现将《通知》转发各地。请各地供销合作社认真落实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对做好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农资企业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加大国内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资源供应,及早调运到基层门店,保证农业生产投入品量足价稳;扎实推进“绿色农资”行动,加快打造“智慧农资”综合服务平台,促进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构建完善现代流通网络,提高农资流通效率,提升流通服务水平;要加强质量监管和自查自纠,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市场秩序,同时,督促供销社系统承担化肥农药储备任务的承储企业,切实落实好储备任务,及时足量投放满足市场,全力保障春耕农资市场充足供应和价格稳定;要进一步深化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加快形成综合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各地行业协会要加强供求形势分析、价格监测与信息发布,加强市场调研和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推动行业标准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各地在农资供应服务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同时,在市场供应和价格出现重大变化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生产资料与棉麻局。

电话:010-66051271    

传真:010-66051202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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