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三位一体”创建路径与实践模式经验交流培训班的通知

供销培字〔2019〕11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8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有关地(市)、县供销合作社及社属企事业单位: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部署和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是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因地制宜推广、巩固和扩大“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成果,探索交流各地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改革路径模式,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决定举办“三位一体”创建路径与实践模式经验交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 
 
  2.农业经营体制改革与“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 
 
  3.总社关于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与工作部署;
 
  4.供销合作社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功能定位与日韩经验借鉴; 
 
  5.农合联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
 
  6.农合联成员间利益机制设计和规范化管理; 
 
  7.“三位一体”为农服务平台建设与跨区域一体化经营策略; 
 
  8.供销合作社创新“三位一体”金融信用合作模式的探索; 
 
  9.浙江、重庆等省市 “三位一体”改革经验交流研讨会; 
 
  10.浙江省温州市瑞安“三位一体”改革典型单位现场教学。
 
  二、培训方式及师资
 
  邀请总社及相关部委有关负责人进行政策解读,通过专家专题讲座、实践经验交流座谈、综合改革典型单位实地考察等教学手段,强化对“三位一体”理论与实践的探索。 
 
  实地考察培训方式突出实操性、指引性、启发性与互动性,直击“三位一体”推进过程中的关键点和难点,通过对“三位一体”实践模式、途径、经验、方法、成效的研讨与交流,真正对各地供销合作社的实际工作发挥指导作用。
 
  三、培训对象 
 
  各级供销合作社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供销合作系统内职业院校负责人及骨干教师。
 
  各单位可邀请农业、金融、科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政府分管领导参加。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19年5月27-31日(27日报到)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800元/人。每8人可设领队1名,免领队培训费。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与联系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报名工作,并将报名表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联系人处,培训班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7日。我们将在开班前以确认函告知培训具体事宜。
 
  联系人:王  瑞   010-64612086
 
  祝司虹   010-64619632
 
  E-mail:ourcoop@163.com
 
  传  真:010-64619805
 

 附件:报名表(点击下载)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

201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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