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深处的脱贫之路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香菇产业脱贫纪实

作者:张 成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这几天,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铁冲乡新农贸市场内热闹非凡,村民们三五成群地在香菇种植技术员的指导下将香菇菌种装袋。“这都要感谢国家的好政策,不仅给我们找到致富的门路,还给我们提供资金、技术等支持,为我们脱贫扫清了障碍!”正在给香菇菌种装袋的贫困户们高兴地说。近年来,金寨县通过政府引导积极发展香菇产业,使香菇飘香、农户脱贫,走出了一条产业脱贫的新路子。
 
  政府引导 产业扶贫见效果
 
  “金寨县位于大别山腹地,境内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植被丰富,物种繁多,生态良好,非常适宜发展食用菌产业。”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食药用菌产业负责人杜继甫介绍,金寨的食药用菌资源丰富,人工种植灵芝、天麻、茯苓、木耳、香菇等食药用菌历史悠久、技术纯熟,特别是香菇,既适合规模种植,又适合分户种植,是理想的扶贫产业项目。
 
  金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产业扶贫,农业主管部门发挥主体培育和技术指导作用,乡镇政府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帮扶和带动作用。通过三级联动针对贫困户家庭居住状况、劳力等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帮扶措施,因户施策,精准帮扶。
 
  “经营主体选得准,利益机制建得好,群众才能得实惠。”金寨县县长汪冬表示,他们在充分尊重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推荐、领导组会议审议、调查、主体授信确定”的程序,择优推荐信用好、成长性强,与农户联结紧密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兼顾优质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并由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和银行集体审核,全县最终确定了3家经营主体作为香菇扶贫带动主体。
 
  此外,为了确保扶贫精准到位,金寨县委、县政府还牵头签订贫困户、企业、银行、政府“四方协议”,约定贫困户分红收益不低于6%,同时明确要求经营主体要优先吸纳投资贫困户参与劳务,不低于用工的50%。对分红资金,由经营主体统一交至乡镇财政账户,乡镇统一打卡发放到贫困户。
 
  如今,“要脱贫,种香菇!”已经成了金寨县贫困户们的共识。杜继甫告诉记者,在当地政府的扶持下,贫困户参与到香菇种植,3000袋菌棒出菇时贫困户家里两人就可以周转过来,且不需要大强度劳动,一般的留守妇女及老人就可以参与。同时,农户可参与到公司生产菌棒时的务工,搬运菌袋、刺孔、注水、搭建菇棚、场地整改等。“原来贫困户有顾虑不敢干,靠种地收入很低,现在帮扶干部把账算得清清楚楚,大家都抢着种。”杜继甫说。
 
  群众参与 经营全程得实惠
 
  金寨县铁冲乡张店村贫困户曹可会曾算过一笔账:种植香菇3000棒,除去成本,纯收入1万元上下。加上县里和乡里的数千元奖金,怎会不划算?铁冲乡四面环山,昼夜温差大,香菇的产出率能达70%以上。而香菇占地少、产出快、效益高、劳动强度低,正好适合乡里这些贫困家庭。2017年,铁冲村与安徽农耕年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采取“龙头企业+村创福公司+贫困户”模式,建立香菇种植基地,发展香菇产业。“经营主体包菌种供应、技术指导和产品回收。”铁冲村村支书李祖林介绍,村香菇基地流转土地15亩,种植香菇57000棒。其中,村集体30000棒,贫困户27000棒。
 
  “铁冲乡组织每个贫困户种植香菇3000棒,总投入1.4万元,贫困户自筹3000元、香菇经营主体垫付3000元、乡政府支持3000元,给予扶贫贷款5000元。每棒香菇产菇1.1—1.4公斤,每公斤市场价9元,每棒产值10—12.6元,除去成本6.6元,每棒利润3.4—6元,户均增收1.9万元。”李祖林介绍,按照这种方法,铁冲乡2017年发展63户贫困户种植香菇,2018年发展了140户贫困户种植香菇。
 
  按照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模式,金寨县政府及农业部门对香菇产业扶贫较好的村安排专项,给予资金扶持,既发展了产业,又壮大了集体经济,还带动了贫困户脱贫。杜继甫介绍,2017年,金寨县原农发委安排给汤家汇镇瓦屋基村和四道河村各45万元“三变”项目资金,用于发展香菇生产。镇村选择安徽绿耳佳食品公司作为“三变”项目承接主体。村与香菇经营主体安徽绿尔佳食品公司签订资金变股金合同,政府投资由村里和企业各占50%的股份,企业按6%的比例连续5年给村集体经济分红,村集体经济分红收益的60%用于贫困户发展香菇及其它产业。
 
  “我们引导贫困户入股分红,参与到整个经营中来,让他们在脱贫的过程中体会产业脱贫的意义。”杜继甫告诉记者,贫困户按照自愿原则,与香菇经营主体签订入股分红协议。每个贫困户生产香菇3000棒,每棒菌种4.5元,贫困户先交预定金2元,计6000元。贫困户根据自家劳力状况,可全委托香菇经营主体代为管理,也可以参与务工、半委托经营主体管理。全委托管理的,到香菇收货时,退还贫困户交的菌种款,再给贫困户分红2000元;半委托管理的,收货之前由香菇经营主体管理,收获时由贫困户采摘,经营主体负责按市场价回收,扣除香菇菌棒款,所有利润返还贫困户。“对于不愿参与香菇生产的贫困户,我们吸收贫困户到香菇经营主体务工,保证每位劳力每年做工不少于150天,每个工作日男工不少于100元、女工不少于80元,使他们实现脱贫。”杜继甫说。
 
  (责任编辑:张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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