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载体

关于山东省莒南县“一二一”土地股份合作社创新工程的调研

作者:徐 涛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如何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破解当前农业现代化滞后、农村日趋空心化、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和产业经营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山东省莒南县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实施了以土地经营权变股权、农民和村集体变股东、供销合作社一体化托管的“一二一”土地股份合作社创新工程,加强了面向小农户的生产生活服务,提升了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了小农户的生产经营能力,拓宽了小农户的增收空间,促进了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让小农户共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成果,实现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形成了一条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可行路径。

  主要做法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顶层设计。近年来,随着农业农村改革的推进,当地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但也聚集了各种风险和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在:土地流转机制相对固化、农村劳动力短缺、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业生产结构失衡和村集体可支配经营性收入偏低。

  基于以上问题,莒南县对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由县供销合作社牵头,于2017年在板泉镇王武阳村试点共建了全市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莒南县为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组织全村468户农户、624亩土地、村集体增益土地20.8亩以及区域内农田水利设施入股,供销合作社以现金入股,以大田粮油作为主,开展全程机械化生产经营。在逐步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炼了“一二一”工程,即“一变两转一体化托管”土地股份合作社创新工程:土地经营权变股权、农民和村集体转股东、供销合作社整建制一体化托管。

  全县出台《推进“一二一”土地股份合作社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并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供销、农业、财政等涉农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方法步骤,制定具体的共建推进措施,建立定期调度督导和年度考核制度,纳入全县现代农业综合考核内容。同时,县委、县政府在连续出台的《全县村集体经济“扩源增收”工程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中,都把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来部署推进,县政府办公室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检查验收标准的通知》,并抽调业务骨干进行调度督导和通报。

  分类指导培训,做好宣传动员。一是搞好培训和宣讲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供销合作社积极组织各镇街组织委员、部分拟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村“两委”负责人及部分合作社负责人,借助土地股份合作社大会时机,进行现场交流学习。利用全县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培训班、全县驻村第一书记到村任职培训班等各类培训会议,专门安排土地股份合作社培训课程,累计培训1000多人次。二是搞好现场指导培训。对有意愿的村,安排专人到村入户进行指导,详细讲解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政策、优势以及工作程序等内容,协助完善章程制度、量化股份构成、利益分配机制等,指导生产运营管理和发展规划,使更多的村“两委”成员和广大农民踊跃参与。三是印制指导手册。编制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工作手册(口袋书),印发给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使其全面掌握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优势、规章制度、注意事项、工作流程等知识,以加快推进工作。

  因地因村制宜,借势推动全面发展。受土地限制、发展规划和农时等因素制约,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时机、发展规划方向和运营模式都需要兼顾考虑。一是因时因村制宜,把握有利时机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在道口镇赫马岭等村,借助三夏三秋生产土地腾茬时机,顺势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在文疃镇陈家岭村借助国土整理时机,将整理后连片的土地顺势引导农民入股成立合作社;在十字路街道富泉社区,借助引进高效农业落地时机顺势引导组织村民将片区内的土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二是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合作社发展规划和种植模式。主要是在平原地区引导实施大田粮食作物(大田型)种植模式、大棚蔬菜水果轮作(大棚型)种植模式;在山区丘陵地区实施林果和林下经济作物轮作(大山型)种植模式。三是因社制宜,合理确定运营模式。土地股份合作社都与与当地为农服务中心或土地托管服务主体签订了全托管或半托管协议,按照经营方式集约化、生产手段机械化、技术规程标准化“三化合一”原则,通过自营、半托管和全托管等模式推动合作社运营发展。

  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土地股份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启动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以来,县财政列支专项资金扶持合作社的发展,研究制定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农业投入品、托管服务、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兜底政策,组织各大保险公司研究制定商业补充保险政策。同时,还积极整合各种涉农资金资源支持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

  取得成效

  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村社共建”的一项创新,已形成了村集体拥有所有权、农民享有承包权、合作社行使经营权的“新三权分置”的土地股份合作新机制和“服务规模化+农民组织化”的有机平台,打通了千家万户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的通道,提高了小农户的生产经营能力,让小农户共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成果,实现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成为乡村振兴的新抓手。目前,全县累计发展18家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3600户农户入股土地5608.2亩。

  降低成本加快农业现代化生产经营,促进了乡村产业振兴。相对于土地流转来说,按每亩土地每年800元、正常融资利率0.8%计算,通过土地入股年底分红方式,不仅每亩土地每年直接节省800元的土地流转现金成本,还能节省64元的融资成本,目前土地流转市场基本上是5年或10年一次性付清后才能拿到土地,有效缓解了前期投入资金压力、后续投资压力大的问题,为众多社会工商资本注入农业生产经营搭建起了平台,加速适度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同时,通过测土配肥、全程机械化、烘干仓储等技术手段,也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

  推动村集体由被动管理型向主动经营服务型转变,促进了乡村组织振兴。通过村集体、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共同开展生产经营服务,改变了过去村集体被动应付各级安排的事务,还通过经营项目拉近了与农民的关系,实现了村集体、农民“双增收”,进而提升基层党组织为民服务的经济实力和质量水平,巩固党组织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和经济收入,促进了乡村人才振兴。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成为其中一分子,作为“股东”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在给予农户不低于当地土地流转市场价格保底收益的基础上,扣除保底收益和生产成本后的盈余,再进行二次分配。板泉为农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社员除了每年土地获得800元保低收益外,还获得160元的二次分红,每亩地年纯收入960元,比民间土地流转每亩多增收300元以上。在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过程中,部分农民转变成职业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

  加快了市民化进程和城乡融合发展。通过引导农民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对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农民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后,对农具、粮食存放等设施的需求就没有了,能够放下包袱,安心上楼成为社区居民。

  深化了综合改革,促进了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供销合作社通过资金、机械设备等入股合作社,实现了供销合作社为农姓农务农的根本宗旨和属性,不仅让农民共享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果,还加快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向村级延伸、经营服务体系向田间地头延伸。

  莒南县探索创新的土地股份创新工程,从一开始实践就展现出旺盛而强劲的活力,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建议从纳入乡村振兴总体布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厘清各方利益和产权关系、加强政策支持防范风险等方面予以强化和完善。

  (作者系山东省莒南县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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