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纺织企业用棉需要,经研究决定,今年发放一定数量的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配额(简称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现将配额数量、申领条件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配额数量
本次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数量为80万吨,全部为非国营贸易配额。
二、申领条件
2019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者基本条件为:2019年4月1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和诚信情况;2017年以来在海关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还必须为纺纱设备(自有)5万锭及以上的棉纺企业。
三、申请材料
(一)2019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表,电子版可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下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2018年棉纱、棉布等棉制品的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张。
四、分配原则
(一)将根据申请者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包括历史进口实绩、纺纱能力、经营情况等)和其他相关商业标准进行分配。
(二)本次配额申请、分配不区分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向获得配额的申请者发放《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时,由企业自主选择确定贸易方式。
五、申请期限
本次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29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各授权机构负责受理属地范围内的企业申请,并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抄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下达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
六、信息公示
企业申请有关信息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示,公示期内接受举报,经确认申请材料不属实的,取消被举报申请者申请资格。
七、其他要求
(一)申请者对其提交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不得有任何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二)申请者通过使用获得的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进口的货物由本企业加工经营,不得转卖。
(三)获得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的企业要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其授权机构组织开展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如实提供检查所需资料数据。
八、罚则
对虚假申报或拒不履行承诺的申请者,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对虚假填报申请表、伪造有关资料骗取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以及未按规定开展进口业务的,将收缴其配额证,并依规限制其今后申请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和滑准税配额。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4月12日
附件
2019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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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以来企业是否更名:□是 □否 |
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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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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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国有 □股份制 □民营 □外商投资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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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2018年纳税额(万元): |
2018年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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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额申请数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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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有棉花一般贸易进口实绩者 |
□ 2018年有棉花加工贸易进口实绩者 |
□ 2018年无棉花进口实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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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
纺纱能力: 锭 |
年棉花用量: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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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环锭纺: 锭 |
其中,进口棉用量: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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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杯纺: 头 |
年纱线产量: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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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气涡流纺: 头 |
其中,棉纱产量: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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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棉纱产量: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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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分配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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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分配量(吨): |
2019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分配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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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棉花加工贸易实际进口量(吨,以海关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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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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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已阅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第3号《公告》相关内容,郑重承诺:保证本企业符合国家规定的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领条件,保证本申请表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有据可查,没有任何隐瞒或虚假信息。获得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后,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开展进口业务。如有违反本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并接受有关部门联合惩戒。 申请企业(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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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企业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一一对应,一码一申请。
2、“纺纱能力”指折环锭纺产能,须填报本企业自有设备且2019年4月1日已投产使用的实际纺纱能力。转杯纺和喷气涡流纺分别按每头10锭和20锭折算为环锭纺纱锭数。
3、本表棉纱指以棉花为原料之一加工的纱线,纯棉纱指含棉量为100%的棉纱线。
4、填报数据精确到个位。企业须保存与上述填报数据相一致的采购、销售发票和出入库凭证等证明材料备查。检查时,如无法完整提供,将视为虚假填报。
5、2019年4月1日纺纱能力较最近一次我委组织的产能现场核查及抽查有变化的,请在“备注”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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