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社:专项整治合作社违规开展信用合作

作者:熊文珍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业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按照江西新余市委、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新余市供销合作社负责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工作。
 
  新余市民钰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信用互助业务的3家试点之一,新余市社重点对新余市民钰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罗坊总社、姚圩分社、新溪分社、良山分社是否建立健全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对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吸收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实质性生产经营关系的人员为成员;是否向成员和非成员吸收存款,违背成员意愿强制入股、变相集资,常年大量吸收资金和事先设定收益率;是否脱离主业单纯开展资金合作业务,对成员以外主体放贷等内容进行排查。同时通过信用互助业务政策、业务指导,确保合作社开展资金信用互助业务规范合法,社员信用互助资金收益和资金不受损失。
 
  新余市社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违规开展信用合作业务专项整治行动,引导民钰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互助业务,推动信用合作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维护良好的农村金融秩序。
 
 
 
  (责任编辑:张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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