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发挥部门监事作用 形成监督合力

作者:广西贺州市社监事会 来源:总社监事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年来,贺州市社监事会保持和部门监事的日常联络,有计划地组织部门监事参加供销合作社重大活动,听取他们对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服务、政策咨询等专业优势和独特作用,形成履职监督合力,促进我市供销事业的发展。
  1.建立联系制度,密切与部门监事联系。贺州市社监事会在创建“制度建设年”活动中,制定了《部门监事联系工作制度》,明确了部门监事联系的要求和事项,使部门监事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更好地密切了与部门监事的工作联系,为部门监事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
  2.多形式发挥部门监事作用,促供销事业发展。一是邀请部门监事作培训,提高监事会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据统计,近3年来,共邀请市审计、发改委服务发展局等部门监事开展培训8次,培训人员达260多人次,培训围绕审计案例分析、审计专业知识、项目申报审核、服务业发展和管理等与监事会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增强了监事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二是邀请部门监事参与调研和检查监督,积极建言献策。监事会围绕综合改革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等重要工作,联合部门监事先后开展了多次调研和检查监督,部门监事提出了30多条意见和建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主动沟通协调,促进部门之间合作。2018年,监事会通过部门监事积极主动与市商务局沟通协调,把5个市社的市场、冷链、物流配送项目,纳入了市商务局向自治区商务厅申报的2019年市场体系建设收集项目,创新了我市跨部门项目合作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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