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虞区供销合作社:打造闲置农房激活“上虞样板”

作者:总社监事会特约信息员、浙江上虞区社 张炯华 来源:总社监事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2018年以来,上虞区供销合作社按照全市闲置农房激活工作总体部署,聚焦打造综合产权交易平台“上虞样板”目标,通过平台再造、流程优化、资源整合、项目示范,大力推进闲置农房激活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已上传“乡路网”闲置农房2691户、面积73.51万平方米;签约鉴证1088户、面积37.83万平方米,成交金额8681.19万元。主要做法为:
  一是平台再造,提升网站流量。按照“互联网+产权交易”的发展思路,抓好“一厅两网”建设,实现闲置农房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竞价、交易等多项功能一“网”打尽。一厅,2018年6月,全区闲置农房交易大厅建成并投入使用,采用大屏幕直接展示推介优质闲置农房资源2000余次。两网:优化“上虞产权交易网”页面,市民可直接登录网站或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查看产权交易信息;完成“乡路网”界面优化及升级改版工作,结合上虞自身的资源禀赋,将吃、住、行、游、乐等有机融合,在主页面配备上虞一日游、农家乐、民宿等公交线路、地图导航等内容,吸引目标客户。目前已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436条,新增用户12000余人,点击突破15万次。
  二是流程优化,加快激活效率。按照“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缩短鉴证时间,简化激活手续,加快激活效率。制订出台了20余项制度和业务类交易细则,内容涵盖交易申请、审核登记、委托代理、信息披露、组织交易、成交签约、结算交割、变更登记等每个环节,形成“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操作规则、统一审核鉴证”三统一,以规范促进效率。同时推行产权交易鉴证制度,通过审查产权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落实产权交易鉴证工作,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目前,全区已引入闲置农房激活开发建设项目100余个,吸纳社会资本5亿余元。
  三是资源整合,夯实基础网络。整合供销合作社、农合联、乡镇街道、行政村、企业等资源,构建“区、镇、村”三级闲置农房激活工作网络,确保闲置农房激活要素实时录入、实时更新。区级层面,区产权交易公司成立农宅激活推广部,建立闲置农房数据库,重点开展组织引导、政策解释、宣传推介等工作;乡镇层面,发挥20名乡镇(街道)农合联工作人员作用,收集全区闲置农房、闲置资源等基础数据,配合乡镇(街道)做好调查摸底、信息采集、统计汇总工作;村级层面,按“公司+服务站+农户”的模式,建立302个村级农宅经营服务站,开展闲置农房调查摸底、委托登记、代理挂牌,保障交易双方权益。
  四是项目示范,面上引领带动。创新“企业+村集体+农户合作”模式,在全区率先开展农村闲置房屋激活利用试点工作,流转芋艿湾6幢1800平方米农房(流转期15年,年租金5000—10000元不等,每两年5%递增,并实行二次分红),按养老度假、亲子旅游、青年旅社等风格,对农房主体结构、外立面、内装修、庭院等进行改造,目前按中高端民宿经营。在此基础上,激活社有老旧闲置资产,今年5月,下管乡村民宿旅游开发项目正式启动,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占地面积8530平方米,改造后将成为集文化、餐饮、休闲于一体的乡村型生态酒店和民宿项目,起到面上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全区已形成陈溪墨隐居、丁宅芋乃湾、管梁民宿等一大批闲置农房改造的精品民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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