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篇】风从海上来 供销有亮点

征途70年—供销合作社与祖国同行系列报道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8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于1950年成立,几经风雨,1978年恢复重建,2013年完善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现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受托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

  上海市社系统由市社本级、区社和基层社三级组成,其中区社17个、基层社41个。全系统现有独立核算企业388家,经营服务网点约3000个。2018年全系统实现营业收入181亿元,利润总额13亿元,资产总额243亿元,净资产127亿元,净资产收益率7.96%。

  上海昊元(集团)有限公司于1996年成立,2008年实施新一轮重组,是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全资子公司和本级出资企业的控股平台。昊元集团和上海市社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双线运行。2018年市社本级实现营业收入24亿元,利润总额2.6亿元,资产总额47亿元,净资产20亿元,净资产收益率9.83%。

  近年来,上海市社在全国总社和市委、市政府及市国资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和沪府发〔2016〕16号文件精神,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提升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为核心,依托特大型城市区位优势和供销合作社自身资源优势,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创新转型发展,不断推进上海供销合作事业取得新成效。

  坚决贯彻决策部署  综合改革成效明显

  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并研究部署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

  各涉农区政府基本出台了深化本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浦东新区两社合并,松江区社原有体制恢复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2018年完成了上海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设立等35项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全系统综合改革工作有序扎实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经营性和公益性并举  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坚持服务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已建成农村社区经营服务网点约3000个。

  各涉农区社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积极推进地产优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供销粮油融合发展新模式。

  各涉农区社已成为当地政府服务城乡融合发展和都市现代绿色农业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在推进上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聚焦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  发展活力不断显现

  依托上海特大型城市区位优势和供销合作社自身资源优势,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仓储业资源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发展,加快培育供销合作社在郊区农村社区商业服务的主导地位。

  全系统已建成农村社区商业运营面积400多万㎡,2018年实现商业资产经营收入12.5亿元,资产经营收入已成为供销合作社发展的重要经济支撑。

  市社本级实现商业资产经营1.46亿元,同比增长36%。市社本级6个资产经营项目已全部建成,新增了15万㎡现代服务业设施,形成了超过60亿元的优质资产。

  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老字号品牌集成店建设,全面打响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品牌,切实增强全市系统的发展活力。

  坚持市场化改革和集约化经营 经济实力较快增长

  坚持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各类要素资源的集聚、管理的集约和企业的集团化运作,全系统的经济实力实现较快增长。

  2018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利润总额13亿元,是2012年4.71亿元的2.76倍;净资产127亿元,是2012年69.25亿元的1.83倍,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上海市供销合作社历史沿革

  1950年1月,经市委批准,正式成立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并建立中共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支部委员会。

  1951年1月,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变更为上海市合作社联合社,并建立中共上海市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1953年12月,上海市合作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

  1956年6月,上海市合作社联合社被撤销。

  1956年12月,市委决定由上海市农产品采购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上海办事处合并成立上海市供销合作局。

  1958年10月,上海市供销合作局与上海市服务局、上海市粮食局合并为上海市第二商业局。

  1962年7月,市委决定恢复建立上海市供销合作社,并建立中共上海市供销合作社委员会。

  1972年7月,上海市供销合作社被撤销。

  1978年5月,市委决定恢复建立上海市供销合作社,并建立中共上海市供销合作社委员会。

  1988年7月,上海市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机构序列。

  1989年3月,上海市供销合作社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正式成立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选举产生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第一届社务管理委员会。

  1992年10月,经市商委、市体改委批准,由市社全资、控股企业组建成立上海市供销综合商社,与市社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1996年10月,上海市供销合作社第四届代表大会召开。

  1996年12月,经市工商局核准登记,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取得集体所有制类型企业营业执照。

  2007年9月,经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社务委员会,建立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上海市供销综合商社领导班子不再列入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管理范围。

  2012年12月,中共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社党委、纪委。

  2013年10月,上海市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正式建立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选举产生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第五届理事会、监事会。

  2017年8月,中共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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