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供销合作社:严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陕西省社按照股权投资基金试点条件和要求,结合本省实际,以投资收益为导向,采用有限合伙制的形式,设立陕西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10亿元,2016年8月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首期基金规模4亿元已全部出资完成,截至2018年12月,基金累计投资项目20个,已投企业发展整体稳定,基金净资产4.31亿元,完成股东预分红4080万元。

  一、拓宽募集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陕西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严格遵循“因地制宜、市场运作、规范管理、效益优先”的原则,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形成合力,集中各类要素资源,切实发挥合作发展基金引领、激活、放大的功效。首期基金分别由中央财政出资1亿元、陕西省财政厅出资5000万元、陕西供销企业集团出资2.46亿元、基金管理人出资400万元,中央财政、省财政、省供销社共同参与基金募集工作,一方面树立了基金的良好形象,为后续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另一方面增强了社会资本的投资信心,有助于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入,发挥资金的放大效应。

  二、实行专业化管理,提高运营效率

  陕西省社与社会知名投资公司联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日常管理工作,提升基金管理、投资、运营专业化水平。建立基金决策机制,由基金决策委员会制定并执行基金制定的投资方针、投资方向、投资原则和投资策略,代表基金行使投资决策权。建立基金风险防控机制,做好基金退出规划,通过IPO、券商做市、大股东回购、设定基金退出优先级别等方式规划基金退出。坚持市场化原则运营,对基金募、投、管、退各个环节进行科学管理,实现组织工作有序、管理团队专业高效、决策机制科学、项目投后跟踪持续有效。

  三、优先投资涉农产业,实现为农服务导向

  基金投资以供销系统产业为主,兼顾战略新兴、创新创业领域,省内投资占比80%。在保障基金基础收益的前提下,适当让利于乡村振兴企业,为小农户和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系统性设计金融服务方案,切实解决企业农产品原料收储、营销渠道设计、基础设施完善、流动资金不足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基金成立以来累计向现代农业、乡村振兴等领域投资超过2亿元,占总投资额的70%,通过投资企业帮扶带动3000余户农户脱贫致富,为供销合作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做出了贡献。基金已投企业中有7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有6家企业开始筹划IPO,长期经济效益可期。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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