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发文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6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外交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国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
 
    《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按照去行政化的原则,落实“五分离、五规范”的改革要求,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提升服务水平、依法规范运行、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作用。要坚持“应脱尽脱”的改革原则、坚持落实主管单位的主体责任、坚持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意见》明确了改革主体和范围。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意见执行。列入脱钩名单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必须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完成脱钩。暂未列入脱钩名单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暂时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管理,同时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相关改革。
 
    《意见》明确了改革具体任务。即机构分离、职能分离、资产财务分离、人员管理分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
 
    《意见》强调全面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各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具体指导,深入推进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在脱钩改革中同步健全党的组织、同步加强党务工作力量、同步完善党建工作体制、同步推进党的工作,全面增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领导,确保脱钩过程中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要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风廉政建设。
 
    《意见》提出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全面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要求,不断完善专业化、协同化、社会化监督管理机制,构建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民政、财政、税务、审计、价格、市场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体系。要完善登记管理、加强资产监管、规范收费管理、强化行业指导与管理、加强信用监管。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全面实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意见》列出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名单(共795家,其中已脱钩422家,拟脱钩373家)。
 
    总社主管的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中国蜂产品协会、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为拟脱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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