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篇】曲折前行 全心为农

征途70年—供销合作社与祖国同行系列报道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2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70年来,新疆供销合作社历经曲折,砥砺前行。

  新疆供销合作社成立于1950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过近70年的发展,已逐步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靠得着的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经营范围涉及棉花、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畜产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各行各业。

  截至2018年底,全系统现有14个地州(市)供销合作社(办事处)、85个县(市)供销合作社、718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和1所中专学校。拥有612个全资、控(参)股和开放办社的法人企业,职工3.5万人。产业园区27个,交易市场107家,铁路专用线26条,获得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加工资格的棉花加工企业”认定的企业144家,获得“仓储资格棉花专业监管仓库”认定的企业12家,棉纺企业5家,农产品加工企业56家。

图为伊犁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综合物流园开园。

图为新疆电子商务科技园区。

图为上世纪90年代区社贸易中心。

图为新时代的供销大厦。

图为上世纪90年代基层供销合作社棉花收购站。

图为机采棉现场。

  近年来,新疆供销合作社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抓手,深入贯彻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推改革 显成效

  全疆所有地州市县均印发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乌鲁木齐市供销合作社由商务局管理的二级单位调整为乌鲁木齐市政府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阿克苏供销集团由地区国资委监管为主调整为由地区供销合作社管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由地区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主任兼任。2018年,全系统累计实现销售696.2亿元,同比增长2%;实现利润总额11.51亿元,同比增长17%;资产总额493.99亿元,同比增长10.5%;所有者权益129.11亿元,同比增长5.6%;社会贡献总额34.13亿元,同比增长10.2%。

  抓基层 打基础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加大基层工作指导和扶持力度,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截至2018年底,全系统基层社数量达到718个,覆盖率提升到83%。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310个,其中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达到121个。以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的社区综合服务深入开展,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4668个,行政村覆盖率提升到52.4%。

  建平台 强服务

  围绕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为农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作用日益显现。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推广,2018年,全系统累计开展土地流转和托管服务面积170.3万亩,配方施肥面积464.3万亩,统防统治面积608.3万亩,农机服务面积838.1万亩。积极推动农产品线上营销,全系统开展电商经营的企业66家,注册电商企业48家,自建电商平台29个,使用社会电商平台51个。

  “两张网” 助脱贫

  2014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专门视察了新疆供销合作社所属的新疆果业集团,了解果品加工、包装、配送等情况,指示果业集团“把新疆好的资源、特色资源开发出来,为新疆发展繁荣作出贡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2018年5月24日调研果业集团提出“打造好品牌,形成好龙头,发挥好优势,带动好发展”,要求3年之内织好新疆农产品“两张网”(疆内收购网和疆外销售网),实现销售收入突破100亿元,销售农产品500万吨,带动100万农村人口,仓储能力达到500万吨,销售网点达到5000个,解决就业1万人的目标。

  2018年,新疆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两张网”建设的决策部署,全年开工建设5个疆内仓储收购加工交易集配中心项目;疆外销售网点新增巩固2300多家,3个疆外分选仓储配送中心投入运营;成功举办新疆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推介活动6次,购销、交易农产品总量95.16万吨;企业实现收入总额54.9亿元。以疆内收购网建设为契机,领办专业合作社77个,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以合作社为载体,为农户开展土地流转、农资农化、产前、产中技术指导,托底收购、金融等一体化服务,发展订单农业40余万亩、带动农户15万户以上,为培育新疆农产品品牌,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作出不懈努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七十年发展历程

  1950年11月,新疆省人民政府召开第一届合作社工作者代表会议,成立新疆合作事业管理局(简称“合作局”)。

  1957年,全疆建立自治区供销合作社1个,乌鲁木齐市社l个,地州办事处l3个,县(市)供销合作社82个,基层供销合作社430个,商业网点2956个,共有社员66.4万人,占农牧业人口的l4.32%。

  1956年6月,新疆供销合作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在乌鲁木齐召开,通过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监事会。7月1日,正式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1953-1955年,随着城乡市场变化和对私营商业改造的进展,部分合作社陆续改名为供销合作社,负责农村市场、农副产品、手工业等领域。

  1954年6月,省合作局召开第二次合作社工作者代表会议,决定将专区合作社改为合作办事处,作为省合作局的派出机构。

  1958年,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厅合并,改称“第二商业厅”,取消供销合作社。

  l963年3月,新疆供销合作社召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恢复全区供销合作社。

  1966年,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构合并到商业局。

  1975年9月,供销合作社从商业局分离出来,恢复新疆供销合作社。

  198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决定,供销合作社再度合并到自治区商业厅,为商业厅二级机构,供销合作社退出行政部门序列,改为经济实体。

  1984年9月,新疆供销合作社召开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

  1985年1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供销合作社从商业厅分出来单列,归口自治区经济委员会管理。

  1987年,县以上社属企业由党委领导下的主任(经理)负责制改为经理(厂长)负责制。

  1989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新疆供销合作社由行政管理机关改为企业化管理。

  1996年11月,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实施意见》后,新疆供销合作社召开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确定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标志着新疆供销合作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2013年9月,新疆供销合作社召开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提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三农”为核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6个新突破:“新网工程”抓提升、项目建设抓精品、外销平台抓布局、合作组织抓服务、深化改革抓创新、文化建设抓亮点,努力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新目标。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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