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篇】中原供销 保障供应为农忙

征途70年—供销合作社与祖国同行系列报道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经济指标

  2018年,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实现销售总额5476.7亿元,同比下降3.05%;实现利润30.7亿元,同比增长2.3%。

  2018年,全系统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908.56亿元,同比增长4.61%;售给农民农业生产资料522.06亿元,同比下降5%;累计从生产者购进农副产品610.5亿元,销售农副产品1126.72亿元;实现再生资源购进额144.56亿元,销售额152.29亿元。

  截至2018年底,全系统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达到157家,自建电子商务平台45个,入驻商户2408个,经营品种已超过2万种。2018年,全系统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69.02亿元,同比增长18.69%。

组织体系

  截至2018年底,全系统共有机关151个,其中,省辖市供销合作社18个,省直管县(市)社10个,县(市、区)社122个。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事业单位14个,其中,省社所属事业单位6个,省辖市社所属事业单位6个,县级社所属事业单位2个。

  截至2018年底,全系统共有基层供销合作社1878个,共有社员229765人,其中,农民社员175211人。按照登记注册形式分类:集体企业1830个,有限责任公司12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股份合作企业30个,其他4个;按照管理体制分类:县社垂直管理的1841个,保留牌子实行民营的8个,其他29个;按照营业状态分类:实行自营的676个,承包经营的813个,租赁经营的317个,歇(停)业的27个,其他45个。

  截至2018年底,全系统共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7293个,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87个,入社成员1352593个,带动农户1396356个。按照类型分类:农产品类专业合作社5928个,农业生产资料类专业合作社487个,综合服务类专业合作社283个,其他专业合作社595个。

  截至2018年底,全系统主管各类社团组织1685个,共吸收会员214861个,其中,团体会员32589个,个人会员182272个。按照单位性质分类:协会(商会)1493个,学会(研究会)8个,联合会132个,基金会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1个;按照协会(商会)业务类型分类:农产品行业协会561个,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74个,农业生产资料协会188个,再生资源协会109个,烟花爆竹协会114个,电子商务协会2个,其他445个。

  截至2018年底,全系统共有各类法人企业1089个。其中,省社所属企业19个,市级社所属企业143个,县级社所属企业895个,基层社所属企业32个。按照注册及出资情况分类:供销合作社系统全资企业690个,控股企业202个,参股企业109个,开放办社企业88个;按照产业类别分类:农资经营企业195个,农副产品经营企业188个,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246个,再生资源经营企业65个,烟花爆竹经营企业96个,批发市场企业33个,工业生产企业47个,农产品加工企业34个,其他服务业企业41个,其他企业144个。

网络建设

  2018年初,省社印发《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按照文件要求,指导系统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求在完善实体零售经营设施、创新实体零售经营形式、优化实体零售营销方式、加快实体零售线上融合、推动实体零售绿色流通等5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推动实体零售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和创新生活方式转变,由粗放式发展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分散独立的竞争主体向融合协同新生态转变,由传统经营模式向新型零售商业模式转变,连锁经营实体成为供销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的重要载体。截至2018年底,全系统累计建设连锁经营企业535个,建成配送中心981个,发展连锁门店7.06万个。2018年,全系统实现连锁经营销售额873.16亿元。

为农服务

  长期以来,全系统始终把农资供应工作作为一项使命、一份责任,摆在突出位置,做到常抓不懈,全力满足农民需求,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成为农业生产资料服务的主导力量。据统计,2018年,省社系统供应各种化肥1929.65万吨,农药4.73万吨,农膜5.8万吨,继续发挥着保障全省农业生产的主渠道作用。

  保供应 全力满足农民需求

  加强产销合作,保证农资货源,是满足农民需求的前提和基础。省社系统的农资企业积极加强与中原大化、河南心连心、山西天脊、鲁西化工等省内外大型企业合作,积极建立产销合作联盟,广辟进货渠道,巩固货源基础,确保货源供应。

  落实国家政策,维护市场稳定,是满足农民需求的重要保障。省社系统始终牢记为农服务宗旨,坚决贯彻与农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本着保本经营、微利经营的原则,发挥全系统152家农资连锁经营企业、41个农资市场、456个农资配送中心、2.67万个经营网点的优势,发展物流配送,开展连锁经营,减少流通环节,稳定农资价格,维护了市场稳定,服务了农业生产。

  保质量 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一直以来,省社从开展诚信经营、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优化市场环境、确保货真价实入手,先后出台了《加强行业自律的实施办法》《企业诚信经营守则》《供销合作社构建诚信经营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农资经营责任制、质量承诺制、举报奖励制和责任追究制,全方位多层面倾听农民呼声,接受社会监督,为农民提供满意的服务。实行质量信誉卡制度,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实行商品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监督,彻底杜绝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坑农害农的违法经营行为,确保货真价实。

  保服务 努力方便农民群众

  在春耕、“三夏”和麦播农资供应旺季,供销合作社从满足农民需求着眼,从方便群众购买着手,增加经营服务人员,延长营业时间,开展商品拆整卖零销售,组织送货下乡活动,把农资商品送进千家万户,送到田间地头。充分利用4998个庄稼医院、7293个专业合作社等优势,积极开展测土施肥、配方用药、田间管理等农业技术服务和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全面服务农民生产。


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历程

  2019年6月26日—27日,河南省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在郑州召开,推动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供销合作经济向更高质量发展、供销合作事业向更高水平跨越。

  1997年1月15日-17日,在郑州市召开了河南省供销合作社第六次社员代表大会。会议审议修改并通过了《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会议决定将社务管理委员会改为理事会、监事会体制;选举产生了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理事会、监事会。

  1991年3月11日-14日,在郑州市召开河南省供销合作社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大会修改通过了《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会议决定将“河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为“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改理事会、监事会为“社务委员会”,选举了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社务委员会;作出了向林县石板岩供销合作社学习的决定。

  1985年6月15日-29日,在郑州市召开了河南省供销合作社第四届代表大会。这是1962年以来、时隔23年在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全面开展之际召开的一次全省性的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

  1984年3月,河南省委和省政府分别作出决定,全面恢复各级供销合作社,确认供销合作社为集体所有制的群众性经济组织,不列入政府序列。恢复后的省供销合作社设有办公室、监察室、政策研究室、劳动人事处、教育处、科技处,计划统计处、财务会计处、业务处、基建物资处、储运安全处、企业管理处、工业处、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处、信息物价处、饮食服务处和信访、保卫等处室。

  1983年1月,省直属机关体制改革,第三次把省社合并到省商业厅,内设合作指导局,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有的地区供销合作社合并到地区商业局。这次合并,未涉及县和基层供销合作社。

  1975年4月,各级供销合作社再次恢复,但未恢复供销合作社的集体所有制性质。

  1966年开始,全省县以上供销合作社同国营商业再次合并,成为全民所有制经济。

  1964年12月,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撤销监事组织,省社成立监察室,作为中共河南省委监察委员会常设机构。

  1962年,全省供销合作社先后恢复建制。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商业工作的决定》,重新明确供销合作社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3月12日-20日在郑州市召开河南省供销合作社第三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省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

  1958年4月,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省、专、市、县供销合作社全部并入同级国营商业部门,供销合作社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

  1956年5月7日-14日,在郑州市召开了河南省供销合作社第二届代表大会。

  1954年9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通知,河南各级合作社联合社一律改称供销合作社。

  1953年2月28日-3月7日,召开河南省合作社第一届代表大会,成立了各级合作社联合社,并选举产生了省社理事会、监事会。

  1949年11月,河南省合作总社建立。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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