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篇】扎根黑土 情满龙江

征途70年—供销合作社与祖国同行系列报道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2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2018年,全系统销售总额实现966.9亿元,较未实施综合改革前增长71.8%,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已成为全省最大的为农服务经济合作组织。

  体制机制实现新突破

  创新省级联社对企业的管理机制,实现政企分开、社企分开,去机关化、行政化。从顶层着手,分两步推进体制改革。第一步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二步成立黑龙江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理事会授权,全面行使社有资产运营管理职责。2017年6月,总社确定省社为唯一一个省级“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专项试点单位,通过了第三方评估审核,受到了总社专项改革试点验收工作组的充分肯定。

  开展“混合所有制”“委托经营”和“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目前,省供销集团所属二级子公司已有90%完成改革。

  完善社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取消、整合省社四级以下直属企业211个,清理银行账号622个、兼职机关干部23人,清退更换不称职人员72人,解决了法人治理结构层次不清晰、职能不明确以及用非专业人员担任董事、监事等问题。

  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建立市场化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累计录用职业经理人、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等各类人才131人,其中有114人担任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占全部中高层管理人员的59%。

  开展流程再造。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再造机关各处室和供销集团各部门工作流程,重新确定部门职能65项,形成了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服务方式实现新突破

  大力开展科技助农型服务。将以测土配方施肥为主的农技服务送到田间地头,2018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600万亩(其中大豆300万亩),覆盖农户50万户,为农民亩均节省化肥用量2-3公斤,增收50-150元,同时减少田间化肥用量。

  大力开展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省社成立惠丰金源电子商务公司,在全省41个区县开通县域电商平台,建立了4226个村级服务网点和8个县电商运营中心,累计实现交易额302亿元。

  大力开展“七位一体”全产业链服务。在全省粮食主产区建设集粮食加工、销售、储运和农资供应、农技服务、农村金融、农村电商“七位一体”大型现代综合为农服务中心19家,带动和引领种植大户和农民合作社等规模化经营主体2300多个。

  经营领域实现新突破

  向粮食产业拓展。省社组建了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储运能力达到420万吨,加工能力113.5万吨,服务范围覆盖农田2600万亩。

  向畜牧产业拓展。与飞鹤集团、禾丰牧业、修刚牧业合资成立了惠丰农牧科技公司、惠丰乳品公司和大庆供销禾丰饲料公司,构建了“饲料生产+奶牛养殖+技术输出+鲜奶供应”全产业链经营体系,形成了专为中小牧场提供饲草饲料、养殖技术、鲜奶收购的全产业链服务模式,受到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的充分肯定。

  向金融产业拓展。成立惠丰农村合作金融公司,在东北三省首创集投融资、资产管理和咨询服务于一体的全新金融服务模式,通过农资赊销、订单农业等方式,帮助农民解决融资超过60亿元。2018年,公司与大连商品交易所合作开展“保险+期货+订单”服务,成功为青冈县210户农户争取灾害赔偿460万元。

  企业管理实现新突破

  全面运用现代管理工具。对直属企业分梯次导入ERP管理系统,实施“6S”管理机制,建立了一套集信息整合、决策监督、资金监管、考核审计于一体的先进的管理体系。

  完善企业管理制度。2015年以来,省供销集团共计修改、新建各类管理制度610个,总计385万字。

  实施企业目标管理。与各直属企业管理层签订年度经济责任状,将年度工作总目标分解,通过目标管理考核月度、季度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薪资挂钩。

  实施日志管理。建立电子工作日志,通过大数据对每一名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和单体劳动生产率的分析,及时对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进行调整,提高工作效率。

  基层组织实现新突破

  分类改造基层社。上级龙头企业以资本、业务带动发展的基层社达到118个;引进村“两委”、农民大户、能人加入的基层社达到72个;基层社下辖农村综合服务社达到8551个,比改革前增长59.7%。

  提升基层社发展质量。开发改造了30个县的93个基层社,新增营业面积12万平方米,带动各方投资4亿元,逐渐恢复传统基层社业务。有6家基层社被总社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标杆社”。全省基层社覆盖率达到93.2%,基层社购进总额和销售总额比改革前分别增长19.2%和33.2%。

  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全系统共领办农民合作社4775个,比改革前增长29.1%,其中,参股的农民合作社732个,领办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62个。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七十年改革历程

  1949年6月和8月,黑龙江、松江两省合作总(联)社相继成立。

  1950年,根据东北区合作总社发布的《东北区各级合作社联合社暂行组织条例》(草案)的规定,将两省合作总(联)社的经营管理机构调整为秘书、人事、计划等7个科和1个总会计股,成立贸易、采购科。

  1954年10月22日-27日,在齐齐哈尔市召开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并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了理事会和监事会,成立省社领导机构和监察机构。

  1958年7月,省社与商业厅合并。

  1961年8月,省社恢复。8月25日-31日,在哈尔滨市召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4年2月,经省委批准,恢复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干部学校,并将省社专业干部训练班改为黑龙江省供销合作职业学校。

  1969年10月,省革命委员会将省农副产品公司、省生产资料公司改为省农副产品局、省生产资料局。12月,将省生产资料局并入省商业局。

  1970年5月,经省革命委员会常委会议决定,省农副产品局与省商业局合并,称省商业局。

  1972年3月,省委决定分设农副产品供销局,负责农村商业,主管农业生产资料、土产、废旧物资、果品等业务。

  1979-1982年,根据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需要,经省编委批准,将科技处改为科技教育处,增设物价处,建立贸易合作货栈,成立饮食服务办公室;将科技教育处分设为科技处、教育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绥化供销学校划归省供销合作社直接领导;将基建储运公司改为供销机械储运公司(1982年撤销公司,另设储运处);将副业指导处与科技处合并,改为科技生产处。

  1983年7月7日-13日,在哈尔滨市召开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84年,省社退出政府序列,实行人员编制由供销合作社管理,由省政府领导,为正厅级单位。

  1986年,供销合作社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监事会。

  1988年6月,黑龙江省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批准省社“一社两体”深化改革方案。9月,省社领导机构由理事会、监事会改为社务委员会。

  1989年9月,成立直属企业财会处。

  1992年6月,省供销合作企业总公司成立,再次改革机构,精简人员,改革后总公司内部设5部3处1室。

  1993年5月,基层处与办公室合署,教育处从人劳部划出,与供销学校合署。

  1996年12月,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监事会。12月11日-12日,省社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

  1998年,内设机构共16个处室。

  1999年9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精神,省政府下发《关于贯彻国务院〔1999〕5号文件精神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明确省、市级社由编制部门核定事业编制,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公务员制度执行。

  2000年1月,经省人事厅和省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省社机关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制度管理范围。省编委下发《关于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通知》(黑编〔2000〕9号)文件。10月,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省社机关进行了机构改革,机关处室精简为10个。

  2011年7月7日,省社第六届社员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

  目前,全省系统有市(地)级社13个,林区、垦区社各1个,县(市、区)级社75个,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89个,核定编制1752人,实际从业人员1477人。传统基层社826个,法人企业437个,从业人员7.7万人,资产总额707.3亿元。省社下设省商务学校和省供销棉花储备库2个直属事业单位。现有直属控股企业155户,分别由黑龙江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所辖的黑龙江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黑龙江省土产公司、黑龙江供销粮食产业集团公司等3个行业单元母公司管理,经营业务涵盖农资、农村电商、农村金融、农产品仓储加工销售、乳业等多领域,在岗职工2151人,资产总额624.81亿元。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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