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篇】三位一体 改革先锋

征途70年—供销合作社与祖国同行系列报道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将供销合作社改革融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发展大势,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点题破题的农村改革“命题作文”。2014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抓住浙江省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机遇,提出深化“三位一体”改革、构建农合联组织体系的改革部署,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若干意见》,明确“围绕创新‘三农’治理体系,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类为农服务组织联合起来,联动推进供销合作社、农业经营、农村金融、涉农管理等体制改革,建立以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功能为基础、具有对农民生产生活综合服务功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通过2014年7县试点、2015年20县推开、2016年所有市县铺开、2017年省农合联成立,浙江省全面构建了省市县乡四级农合联组织体系,其中包括961个乡镇农合联、84个县级农合联、11个市农合联、1个省农合联和6.61万个农合联会员,全省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基本加入了各级农合联。2017年,中央农办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浙江省瑞安市联合召开了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现场交流会,充分肯定了其构建农合联体系、激发供销合作社活力的做法。

  主要做法

  (一)构建一个组织体系。农合联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按行政层级设置,以县、乡两级为重点。各级农合联分别建立会员大会及理事会、监事会的“三会”制度,县以上农合联组建以同级供销合作社为依托的农合联理事会执行委员会。

  (二)建立两项基本制度。农民合作基金和资产经营公司是农合联的两项基本制度,要求在省、市、县三级农合联设立。目前,11个市、79个县农合联建立农民合作基金,总规模19.5亿元,其中到位8.5亿元;11个市、76个县农合联建立资产经营公司,没有建立的也由供销社资产经营公司代为行使职能。

  (三)整合三大服务功能。通过集成会员自有功能、承接部门职能转移、嫁接金融机构服务、融入供销系统服务、吸纳企业发展服务等途径,农合联初步形成了现代农业、城乡商贸、农村信用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功能。

  (四)健全四大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现代农业服务体系,构建区域农合联通用性服务与产业农合联专业性服务经纬衔接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二是建设城乡商贸服务体系,健全“县城超市—乡镇综合体—村综合服务社(加盟店)”的商贸服务网络。三是积极构建农村信用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评定为基础、授信贷款和担保贷款相结合的农合联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信机构与农合联的工作协作机制和服务协同机制。四是探索建立乡村环境服务体系,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推广废弃农药包装物、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改革成效

  以推进乡村振兴为统领,以深化“三位一体”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组织体系构建、服务体系建设、合作经济发展、社有经济转型和人才队伍培育,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实施推进乡村振兴的产业项目,推进大茶业发展,高标准完成第二届国际茶叶博览会承办工作,筹建浙江茶业学院。推进小吃汇建设,筹建浙江省农家小吃协会,招募会员160名。倾力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旅一体化综合体,余姚“美丽四明山”、瓯海“北林垟美丽乡村”、德清“梦里水乡”、安吉“田园鲁家”、柯桥“花香漓渚”、义乌“布谷鸟农业生态园”等一批田园综合体加快推进。培育推进乡村振兴的人才队伍,浙江农商学院与绍兴市政府联合组建乡村振兴学院。

  (二)农合联执委会职责更好履行。把推进农合联及会员规范建设、建立农合联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作为深化“三位一体”改革的阶段性重点,全省农合联注册登记率78%,8个市出台农合联合作社会员基本规范和星级管理制度,6个市、37个县开展以农合联及合作社会员规范化为重点的审计监督制度试点。

  (三)为农服务功能全面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优化,建成省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12家、新型庄稼医院80余家,依托农合联平台组建产业农合联89家。土地托管、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等服务覆盖面继续扩大。城乡商贸服务加快提质,建成省级城乡商贸服务中心95家。农产品流通规模进一步扩大,建成或托管农批市场34家、农贸市场90家,农批市场交易额1015.8亿元,占全省总额的一半左右。品牌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省系统培育驰名商标6个、著名商标66个、老字号16个、名牌农产品48个,推动农合联建设运营农业区域公共品牌16个。农村信用服务不断创新,全省系统37家农信担保公司提供担保8116笔、总额28.13亿元。充分利用农合联平台优势,联合农信机构开展“丰收农合通”服务,向1.7万个农合联会员授信112亿元。乡村环境服务稳步推进。

  (四)扶贫协作和结对帮扶加快推进。成立省社扶贫工作委员会,与四川省社、贵州省黔西南州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全省系统销售扶贫农产品25.9亿元。

  (五)社有经济实现稳健发展。2018年,全省系统实现总经营收入5518.5亿元,利润39.3亿元,分别增长2.3%和7.2%,年末总资产1164.1亿元,所有者权益377.2亿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成基层经营服务示范窗口151个,基层社销售收入、利润分别增长4%和18.4%。大型企业基本稳定,全省系统经营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238家、10亿元以上企业53家。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70年发展历程

  1949年10月,浙江省供销合作总社(隶属省商业厅)成立。

  1951年5月,省供销合作社从商业厅分出,直接受省人民政府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双重领导。1952年8月,省手工业改进所由工业厅划归省合作联社领导。

  1954年9月,浙江省合作社联合社改名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县以上各级合作社联合社同步改名。手工业合作社从供销合作社系统划出。

  1958年4月,县以上各级供销合作社同商业厅、局实行第一次合并,成为各级政府的商业厅、局。基层社改为人民公社的供销部,成为基层政权的附属部门和国营商业的基层单位。

  1961年8月,省供销合作社与省商业厅再次分开,至1962年,除鄞县、嵊泗两县,全省县(市)供销合作社全部恢复建制。全省恢复建立农村基层供销合作社1690个。

  1965年10月,县以上供销合作社第二次与商业厅、局合并。

  1977年8月,省供销合作社与省商业局第三次分开,重新成立省供销合作社。

  1983年,省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加快供销社体制改革的试点意见》,省社组织力量在富阳、嵊县、长兴等10个县进行县级供销社体制改革试点,并逐步向全省展开。

  1984年,省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序列,由管理型向经营、管理、服务型转轨。2月,召开全省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成立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87年,全省9个省辖市、2个地区、89个县(市、区),共有省、市(地)、县(市、区)供销社98个,县以上专业公司1600个,基层供销社868个,购销网点近3万个,干部、职工20万人。

  1992年7月,省供销合作社增挂浙江省兴合(集团)总公司牌子。

  1997年,省供销合作社推行以股份合作制为主的企业改制。4月17日,省兴合(集团)总公司更名浙江省兴合集团公司并申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8年,推行以产权制度多元化和职工身份置换为核心的企业改制,通过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兼并、拍卖、破产等形式对原有社属企业进行改革。

  2000—2001年,省供销合作社在全国率先推行开放办社,对直属企业进一步实施成员企业二级改制,使子公司成为本级经营的主体力量。全省1016个县以上企业和667个基层社通过资产重组、资产置换、资产经营等方式,盘活存量,激活增量,化解困扰发展的经济包袱和冗员负担。

  2002年7月,省委、省政府决定省供销合作社重新列入财政预算。

  2006年9月,省供销合作社由社务委员会领导管理体制调整为理事会、监事会领导管理体制。

  2017年8月,依托供销合作社组建的浙江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农合联)成立。经过2014年7县试点、2015年20县推开、2016年所有市县铺开,全面构建了省、市、县、乡四级农合联组织体系,全省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基本加入了各级农合联。

  2018年,省供销合作社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编制45人。下属11个市级社、83个县(市、区)级供销合作社、1072个基层社,全省系统共有各类法人企业1183个、事业单位11个、各类社会组织1281个、各类产业活动单位18804个。全省农合联完成了由1个省农合联、11个市农合联、84个县级农合联、961个乡级农合联组成的农合联组织体系,健全了现代农业、城乡商贸、农村信用、乡村环境四大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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