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标创函〔2019〕176号),以效能优先、服务导向、权责对等为基本原则,简化行业标准备案手续。
《通知》强调,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备案职责,尽快完成备案信息系统信息补充和更新工作,加强行业标准复审修订,探索开展行业标准向团体标准转化试点。
按照《通知》要求,总社科教社团部标准质量处正组织技术人员对备案系统中供销合作行业标准相关数据进行核对,对未及时备案行标逐条备案,已备案行标查漏补缺,完善相关行业标准的备案信息。
京公网安备110102005503 京ICP备09054041号 | 提供信息请发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