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十四项措施促生猪良性发展

作者:阎红玉 来源:农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吉林省是生猪调出大省,2018年调出生猪324万头,2019年1-8月份,全省调出猪肉产品14.9万吨,折合生猪共调出生猪195万头。近日,为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疫情所带来的严峻形势,生猪调出大省吉林省出台十四项措施,促进生猪良性发展。

  据了解,这次吉林省出台的《关于印发稳定生猪生产十四项措施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和落实好猪肉储备调节制度;加强价格监测预警;给予种猪场引种补贴;落实生猪养殖企业信贷保险政策;严格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范围;提升疫病防控水平;强化生猪屠宰企业检测能力建设;严格生猪及其产品流通;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强化生猪产业用地政策支持;严格生猪产品加工经营环节监管;强化畜牧兽医队伍建设。

  通知指出,全省生猪调出大(主要)县奖励资金重点用于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推动种猪场和规模猪场尽快提高产能;全省强化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监管,时时调控生猪产销,在确保全省生猪产品供应的同时,积极对域外调出生猪产品作出吉林贡献。严格落实指定通道运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查证验物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将仔猪及冷鲜猪肉运输纳入绿色通道政策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在生猪产地适度建设预冷、储藏、保鲜等冷链设施。

  对全省备案的种猪场在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从省(国)外引进的种猪给予适当补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生猪等民生商品市场出现暂时性波动时,要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位,解决生猪产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深入实施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政策,将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由1000元/头提高到1500元/头,育肥猪的保险金额由500元/头提高到800元/头。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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