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篇】供销力量 担当有为惠乡村

征途70年—供销合作社与祖国同行系列报道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7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年来,湖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在创新体制机制、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增强基层社服务功能、做强做优做大社有企业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2018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全年购销总额累计完成3529.3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1217.36亿元,实现利润38.2亿元。湖南省社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连续12年稳居第一方阵。 截至2018年底,全省系统有基层社1941个,实现乡镇全覆盖;村级综合服务社达31087个,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深入开展劳动、资本、土地等多途径合作,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2911个 ,其中供销合作社参股的1538个,入社农户55.8万人。

  持续提升服务能力

  为农服务取得新成效

  ★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以土地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推广,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省系统土地托管、流转等服务面积达到1264万亩,同比增长95%。

  ★ 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以惠农综合服务工程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县乡村三级惠农综合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党建引领、社村共建”,构建党建、村建、社建“三建结合”和党务、村务、商务“三务合一”的村级综合服务新格局。

  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 提质改造县级社。县级社建设稳步推进,汉寿县社、桃江县社被全国总社评为2017年度“百强县级社”。全省系统监事会工作取得新突破,县级社监事会达106个,覆盖率达94.64%。

  ★ 强化合作提升基层社。全省系统现有基层社1941个,实现乡镇全覆盖;村级综合服务社达31087个,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深入开展劳动、资本、土地等多途径合作,全省系统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2911个。

  ★ 推动行业协会加快发展。全省系统主管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等各类社团组织达到669个,实现协会与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

  积极担当主动作为

  服务乡村振兴成效彰显

  ★ 推进项目建设。省社注册成立了湖南省五彩湘茶茶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全国总社惠农公司投资3000万元,为做大做强湖南茶产业和品牌提供了良好平台。省社与永州市社、冷水滩区社联合合作,投资近亿元打造永州湘合作再生资源项目,成为全省系统上下贯通、联合合作的样板。全省系统58个项目参加2018年中央“新网工程”项目评选;实施供销合作社农开项目17个,争取财政资金4760万元,拉动社会投资5490万元。发挥全省系统再生资源领域优势,积极参与全省美丽乡村建设。

  ★ 推动产业融合。全省系统共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6家,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带动农户生产经营,共享利润,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积极参与全国供销农村电商“一张网”构建,全省系统60个县建起了电商运营中心,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253.21亿元,同比增长97.2%。

  ★ 助力农民增收。省社依托主管社团承办“纪念流通改革40周年乡村振兴高峰论坛暨湖南省商业经济学会换届大会”等大型活动近10次,促进农产品销售。省蜂业协会主动作为,助推全省蜂产业融合发展,年产值达35亿元,帮助贫困农民8000余人增收。


湖南省供销合作社70年发展历程

  湖南省供销合作社(1955~1984)

  1950年10月,湖南省合作社联合社筹备委员会成立。11月,召开全省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制定了“重点试办,稳步慎重发展”的方针,要求在土改已完成、群众基础较好、土特产较多、居住集中又有合适社址的地方,重点试办供销合作社。

  1951年2月,湖南省人民政府设立合作事业管理局,与省联社筹委会合署办公,统一管理全省供销、消费、手工业等各类合作社。1952年底,全省已建立供销合作社1120个,社员有721万余人,入社股金达8190万元。

  1953年起,供销合作社对重要的物资实行计划管理,成为城乡物资交流的主要渠道。

  1955年3月,湖南省联社筹委会召开全省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湖南省供销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湖南省供销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同年同月,撤销省政府合作事业管理局,成立省供销合作社。

  1958年1月,湖南省人民委员会精简机构,将省服务厅、省对外贸易局并入省供销合作社,设办公室、人事、计统、财会、物价、基层贸易等处及城市服务、对外贸易两局。同年5月,省供销社与省商业厅合并,保留省供销合作社的牌子。

  1961年9月,省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厅分开办公。

  1968年9月至1970年6月,省供销合作社由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贸易小组取代,省供销合作社被撤销。

  1970年6月至1975年12月,省商业局成立,统一管理商业、供销合作社和外贸业务。

  1983年5月省供销合作社与省社队企业局合并,成立省农村合作经济联社,当年9月撤销,恢复省供销合作社。

  湖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84~1996)

  1984年12月,湖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供销合作社恢复集体所有制性质。主要职能为:对本系统归口的主要农资商品和主要农副产品,继续实行计划、价格和市场管理;加强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逐步办成经济实体;对各社员社的改革与发展、科技进步、思想组织建设和企业管理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对社有资产进行管理、调节,以适应从计划经济体制向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转变。据1990年底统计,全省基层社调整为1510个。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1996~)

  1996年8月,湖南省联社改为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并确定职能转变的重点:一是由自我服务型转变为综合服务型;二是由单一商业流通组织转变为科工农贸一体化;三是由封闭半封闭经营管理转变为开放式经营管理;四是由侧重供销合作社自身经营转变为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五是由上下脱节、松散联系转变为加强系统联合与合作,强化集约经营;六是由人、财、物块块管理转变为条块结合管理,加强对系统的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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