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篇】栉风沐雨 焕发新生

征途70年—供销合作社与祖国同行系列报道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成立于1952年,是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总社的指导下,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坚持深化综合改革,坚持加快创新发展,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有效推动了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发展,成为了为农服务的重要力量。

  经济指标

  截至2018年底,全省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801.6亿元,增长30.3%,其中,消费品零售额881.6亿元,比增31.7%;农产品购进总额648.7亿元,比增38.1%;农产品市场交易额256亿元,比增23.72%;售给农民的农资金额124.8亿元,比增3.7%;再生资源购进额71亿元,比增18.2%。利润总额7.5亿元,增长20.5%;资产总额156.5亿元,增长9.8%;所有者权益74.04亿元,增长8.7%。

  网络建设

  截至2018年底,全省系统累计新建、改造农资连锁配送中心252个,改造、建设农资连锁经营网点10249个;新建、改造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247个,改造、建设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点11203个;累计新建、改造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含农贸市场)155个;累计改造建设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分拣中心)89个;累计新建及改造烟花爆竹配送中心112个。

  组织体系

  现有省级社1个,设区市社9个、平潭综合实验区社1个、县级社68个、基层社935个、企业635个(其中全资327个、控股83个、参股65个、开放办社160个),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7683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312个。系统干部职工4.8万人(在职1.25万人,离退休等3.55万人)。

  抓好保障供应

  多年来,省社一直把农资工作作为全省系统重点工作抓紧抓好。2017-2018年度,省社冬储化肥123.78万吨,完成计划的206%;储备农药3706吨。2018年,销售化肥375.95万吨,商品有机肥25.3万吨,农药6.18万吨,农膜2.01万吨。

  提供生产服务

  组织实施惠农工程,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截至2018年底,全省系统土地托管23.6万亩,土地流转42.7万亩,统防统治23.5万亩,配方施肥27.3万亩,农机服务39.2万亩。

  开展流通服务

  组建了一批农产品流通企业,新建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截至2018年底,农副产品购进总额648.7亿元,比增38.1%。福州市社利用入股海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平台优势,在城区布局“农+超 ”新型农贸市场。漳州市社按照“市社企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基层社”模式搭建农产品交易市场平台。永安市社成功举办第二届福建(永安)闽笋交易展销会,促成交易3亿元。

  发展农村电商

  推进县域电商服务体系建设,近年累计建成电商运营中心34个、自建电商平台58个、基层电商服务站525个、服务点611个。牵头成立电商协会28家,开展电商业务的企业263家(44家开展物流配送)、专业合作社458个。截至2018年底,网上交易额151.5亿元,比增57.5%。福建供销农业服务公司牵头整合龙岩市5个和三明市2个县(市、区)的中通、申通、百世、韵达等快递企业,已组建了7家供销通世达物流公司,创立“供销快递”自有品牌,占领了当地60%-70%的市场份额。

  拓展金融服务

  积极与农行、建行和农信社开展战略合作。福建供销农业服务公司设立供销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在龙岩市7个县(市、区)全面推广,累计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3.83亿元,贷款农户2797户。福建供销连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仓单质押业务,累计提供贷款9632万元,涉及农户162户。建瓯市社绿瓯农林发展公司开展抵押担保等为农服务,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2.45亿元。安溪县社携手农业银行,为持卡茶农、种植大户和农资企业配套提供融资服务。漳浦县社与保险公司合作,从汽车保险业务入手,探索开展农业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新业务。

  创新职业教育

  福建经济学校、福建商贸学校被正式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省社组建福建供销职业教育集团,推动供销职业教育工作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努力提升供销合作社教育资源服务社会、服务“三农”、服务行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夯实基层基础

  截至2018年底,全省基层社总数达935个,2018年利润总额3亿元,比增37.2%。积极吸纳农村能人办社,全省系统共选聘477名村“两委”负责人、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农村社会能人担任基层社正、副主任,基层社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截至2018年底,累计发展农民合作社7683个,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312个。2018年,5个县级社被命名为总社系统“百强县级社”,11个基层社被命名为全国系统“基层社标杆社”。8个农民合作社被评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个农民合作社被评为“全国总社示范社”,19个农民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

  深化社企改革

  2018年,省社全资、控股企业实现利润4.64亿元,比增11.5%。福建供销投资集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突出系统联合合作,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投资发展一批为农服务企业,业务涉及农产品批发、购销、助农贷款增信服务、农村电子商务、新零售、冷链物流、农村快递物流等,新组建了福建平潭福农农资有限公司、福建鑫源肥料有限公司、永安和三明市区通世达物流公司等19家二级企业。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70年发展历程

  2017年12月11日,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四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和《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选举产生了省社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

  2016年3月2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6号)。

  2007年10月,省社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2006年6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闽委办〔2006〕51号),决定将省社更名为“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经费列事业经费开支,由省财政核拨。

  2002年9月,省社正式登记为省政府直属事业法人单位。

  1999年6月6日,省政府以《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闽政〔1999〕93号),决定省社所需经费自1999年起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再向所办企业提取管理费。

  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作出新的部署。1996年,省社重新恢复定名为“福建省供销合作社”,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供销合作社机构编制及经费问题的通知》(闽政〔1996〕15号)。《通知》规定,省社是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省政府领导,并核定了省社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

  1994年10月27日,省政府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福建供销商社的批复》(闽政综〔1994〕272号),同意省社组建集团化企业,成立福建供销商社。11月17日,在省委、省政府闽委〔1994〕13号文转发的《关于福建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福建省省级党政机构开展“三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决定省社改名为福建供销商社。在成立福建供销商社时,同意保留省社牌子及部分人员,继续行使在省社系统内的指导、协调、管理、服务等职能。

  1984年,供销合作社体制进行深入改革。5月,省社召开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更名为“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选举产生省社第三届理事会、监事会,通过《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1976年,省社恢复,列为省革命委员会的行政机关,没有选举产生理事会。

  1963年2月,省社召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监事会。

  1961年7月,省社恢复建制。

  1958年,省社与省商业厅合并,取消理事会组织,监事会工作自动停止。

  1956年10月,省社召开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省社首届理事会、监事会,通过《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章程》。

  1952年4月,省社成立。1954年6月2日-6日,在福州召开全省第一届供销、消费合作社代表会,代替社员代表大会。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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