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篇】红色基因 引领向前

征途70年—供销合作社与祖国同行系列报道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0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江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合作社事业的发源地。1922年毛泽东等在安源创办的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合作社,1933年在瑞金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消费合作总社是最早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性合作社组织。江西的合作社事业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和深厚的红色基因。

  综合改革成效明显

  所有市、县(区)全部出台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80%以上的市、县(区)出台了本地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3年行动计划和督察方案,召开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会。9个设区市和77个县(市、区)制定了化解供销合作社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

  土地托管

  大力推广以土地托管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全系统土地托管服务面积20.97万公顷,其中赣州、吉安、九江土地托管面积均在2.67万公顷以上。

  农产品市场体系

  在全省建设5个省级区域性骨干农商大市场,辅助建设若干个县级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套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余干农商大市场一期项目运营得到省政府领导肯定,江西供储物流中心、赣南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一批项目正在建设,农产品流通服务主阵地作用逐步显现。

  电子商务

  江西省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推行“供销e家”“x+1”区域电商发展模式,将日用消费品、生鲜农产品、农资、烟花爆竹等x项供销合作社传统流通业务进行电商化,构建县乡村同城电商配送网络体系。已建成1个省级运营中心、开通50个县级地方平台、建设网点数量超5000个,启动日用品新零售、生鲜农产品、农资、烟花爆竹、快递五大业务板块,年内在线运营交易总额突破3亿元。

  信用合作

  省、市、县三级供销合作社均被列为地方政府“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坚持“社员制、封闭性、互助式”的原则,新余市渝水区供销合作社领办的民钰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省金融办等5部门联合督导检查,成为全省28家被抽查单位中唯一合规运营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被评为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农合联

  以省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为引领,推动各县级供销合作社试点兴建惠农服务中心。至2018年底,全系统共拥有基层社1431个、农民合作社3929个、各级农合联182个(共吸纳1600多个农民合作社入社)、规范化惠农服务中心22个。县及县以下完成销售额1479.8亿元、占全系统比重80.9%,提高6.45个百分点。上饶、萍乡、抚州等10个设区市已成立市级农合联,大余县农合联获“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瑞昌、广丰、临川、石城等县级农合联分别探索形成了多种实体化运营模式。

  双线运行

  以落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治理机制为抓手,构建起上下贯通、运转协调、服务高效的联合社治理体系。调整完善了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三定”方案,稳定县及县以上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的完整性。着力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全面落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规范冠名、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和完善理事会、监事会机构等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工作考核机制、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机制。截至2018年底,省、市、县三级供销合作社基本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建了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南昌市社承担的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规范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项试点工作初显成效。省社本级和新余市、南昌县、德兴市开展了社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

  社有企业

  2018年,江西省供销集团获省政府批准组建。社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全系统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39家、销售额超亿元的县级社有企业25个、各类在建项目104个、2018年完工项目85个。

  精准扶贫

  采取“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贫困户”模式,推动农民合作社参与产业扶贫,全省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共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社员1.77万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71万人,累计帮助1.82万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依托“供销e家”采取“电商平台+生产基地+贫困户”模式,连接50余个县(市、区)的300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帮助贫困农民解决卖难问题。通过争取中央、省财政项目资金,扶持贫困县产业扶贫项目102个。寻乌县社、安远县社精准扶贫工作得到总社表扬。峡江、吉水、安福等县社探索开展“一站式”服务“保险超市”试点。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70年发展历程

  1950年6月20日,江西省合作总社筹备社成立,负责组建合作社的工作。同年11月11日和12月1日,先后成立省合作事业管理局、省合作社联合社筹备委员会,负责全省合作社行政管理和供销、消费、手工业合作社的经营业务。

  1954年6月25日,省合作社联合社筹备委员会召开全省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通过《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成立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临时理事会、监事会。从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得到迅速发展,对恢复国民经济、稳定物价、保障供给、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8年,省商业厅改为第一商业厅,省服务厅改为第二商业厅,与省供销合作社合署办公。4月29日,第一、第二商业厅,省对外贸易局撤销,合并成立省商业厅。

  1962年8月1日,正式恢复省供销合作社建制。随后,省社驻各专区办事处,省辖市和县(市)供销合作社也相继恢复。

  1968年10月,省革委常委会决定撤销省供销合作社、粮食厅、省对外贸易局,实行流通领域大合并,并入省商业厅。

  1973年9月,省革委通知将农村国营商店改为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集体所有制,但领导关系不变,仍归县商业局领导。

  1975年,江西省县以上供销合作社陆续开始恢复。

  1982年,省供销合作社与省商业厅合并。

  1991年1月,与省商业厅分设,恢复省供销合作社。之后,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省、市、县、乡四级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

  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因对市场转轨的不适应,江西省供销合作社企业经营一度陷入困境。

  2002年前后,江西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自筹资金启动了大规模转轨改制工作,同时全面开展“四项改造”工作。

  2005年,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全面实现扭亏增盈。

  2013年1月1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意见》。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在基本完成改革改制的基础上,开始进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多年保持高位增长,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省情、具有时代特征和供销合作社特点的发展之路。

  2017年,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率先实现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全覆盖。

  到2018年底,江西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829.24亿元、汇总利润6.58亿元、年末所有者权益66.0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39%、11.02%、9.52%。

  (责任编辑:任智超)

 打印文章 查看/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