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化年现场会暨供销改革发展论坛举办

作者:李隽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8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多年来,全国兄弟省份供销系统与青海的往来有增、合作有增、友谊有增,青海供销系统的‘朋友圈’不断扩大,得益于大家的不断合作交流,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17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马锐在致辞中说。
 
  当日,青海省供销社综合改革深化年现场会暨供销改革发展论坛举办,来自四川、辽宁、河北等省份的供销社系统领导应邀参加,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具体做法和成果进行了交流。
 
  2015年,中国官方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对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等5部分19条进行了要求。
 
  “2015年,经省政府批准,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乐都区作为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开始先行先试,拉开改革序幕。”青海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朱小青介绍,目前,青海省有市(州)供销社8个、县(市、区)供销社39个,基层供销社240个,全系统经营网点4300余个,在册人员6400余人,资产总额61.5亿元,年销售额44.8亿元,年实现利润2.4亿元。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郭勇说:“通过组织开放、经营开放、用人开放等形式,与‘能人’携手、与‘好人’同行,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组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
 
  “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发展基础的供销社,因地制宜构建双线运行体系,突出各自重点,分类设计联合社机构建设、社有企业组建发展的路径,充分调动各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多种形式创新发展。”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杨武秀说。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邹天敬表示,今后将主动把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坚定把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的落脚点放在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上,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张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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