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命名2018年度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的决定

供销合字〔2019〕35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和千县千社振兴计划,是供销合作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发〔201818号)精神,努力夯实自身改革发展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一年来,各地供销合作社认真开展四社建设工作,共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推荐2018年度百强县级社申报单位188家、基层社标杆社申报单位32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单位436家;组织开展本地区2018年度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评定,共评定五星级社543家、四星级社1069家、三星级社1785家。总社按照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组织评审,并按程序进行公示。现决定,命名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供销合作社等100个县级社为2018年度百强县级社、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南堡供销合作社等270家基层社为2018年度基层社标杆社、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泽桑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38家合作社为2018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同时对3397家各地评定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予以认可。

此次总社命名的2018年度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在经济实力、运营管理水平、为农服务成效等方面有进一步提升,已成为乡村振兴及联农带农富农的重要抓手,各地评定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建设水平有新的提高。希望获得荣誉的县级社、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改革创新,继续围绕农业生产新需要、农民生活新需求,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的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供销合作社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增强基层社为农服务能力的要求,结合总社《关于全面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2022年,供销合作社系统基本建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基层工作指导,聚焦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充分发挥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系统基层组织发展质量全面提升,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乡村振兴做出更多积极贡献。

 

附件:1.2018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百强县级社、基层社标杆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2.2018年度各地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评定数量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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