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作者:杜志雄 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8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更好推动乡村产业振兴,需通过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来培育发展动能、优化发展环境。
 
  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是产业发展之本,要继续在农地确权颁证、三权分置改革基础上,促进土地流转,培育坚持家庭经营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形成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新格局;继续深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农村居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为农村融合性产业发展提供既可合法依规获得又能保障充分的土地资源。
 
  要打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渠道,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新机制。产业发展和振兴需要资金、技术、人才等多种要素的整合,这些仅靠乡村自身的资源和要素是远远不够的。要通过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吸引和调动城市的外源资源,保障外源资源合规有序进入乡村。推动外源和本土乡村产业发展和振兴的要素顺畅流动、有效整合。
 
  要深化农村财政投入机制改革,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引导资金、创造先导条件。政府农村财政投入特别是用于支持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财政投入,要重点放在为产业发展创造先导条件的方向上,要重点用于土地整治、提高乡村交通和信息基础设施的通达性的项目上。同时要以绩效预算改革为契机,增强财政投入对推动农村产业发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此外,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还要抓住关键环节。要培育好农村产业发展的带头人和组织者,尤其是培育新型产业生产经营主体;强化传统和现代市场营销网络及供应链建设、管理,促进资源和要素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产业之间的大范围流动;加强乡村产业发展的领导和统筹,做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避免同质化竞争;等等。(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 杜志雄)
 
 
 
  (责任编辑:张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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