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杨谦:把供销合作社建在村上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中发〔2015〕11号文件提出的供销合作社改革目标可以分为经济和政治两方面。经济方面,即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政治方面,即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政治目标更为重要。供销合作社作为为农、务农、姓农的合作经济组织,其中,最重要的是姓农,即供销合作社的性质;为农是供销合作社的宗旨;务农则是供销合作社的业务领域,其中最关键的姓农,就是要加强与农民的组织联结。

  把供销合作社建在村上,就是把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社建到村上,也就是建到农民身边。基层社不仅仅是层级,而是指成员关系的联结程度,即由个体成员直接构成的组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最重要的外部环境之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完善,其基本方向是强化集体职能,供销合作社要高度关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中,要融合发展,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在村一级建立组织,才可能实现“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的三个路径:一是与村两委以及农户共同组建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吸引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入到供销合作社;三是贴身建立为农服务组织。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组织属性的支撑,要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把基层社建到村上对两种联结至关重要。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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