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昌黎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滕运涛:以制度管人 用业绩说话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2018年,河北省昌黎县编办印发《关于昌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县社机关性质。在此基础上,县社进一步优化县社机构设置,对内设机构负责人探索实行聘任制和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的企业薪酬制度,公开聘任社有资产管理股和发展指导股股长,为社属企业职工打开流动、晋升通道。为每个新型基层社选派1名县社系统职工任执行监事,制定了《理监事会工作制度》、《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等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用业绩说话的工作氛围。

  为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县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理事会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社有资产监管职责;制定《社有资产管理办法》,成立供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对外投资、股权合作等工作。

  此外,县社还在县基一体化建设方面作出探索,将基层社及社属企业的人权、事权、财权交由县社统一集中管理,落实“谁经手,谁负责”的债权债务追收管理责任制度。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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