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供销合作社:构建高效运行新机制 打造上下贯通为农服务新体系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供销合作社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总社要求扎实开展构建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专项试点工作,实现了面貌新改变、发展新跨越。

  一、基本情况

  贵港市供销社辖两个县级供销社,直管三区21个基层社。全市系统有县以上社有企业34家,基层供销社63个。

  在改革中,市社全面盘活资产,升级改造经营服务网络,建成占地500㎡以上的项目76个,有综合超市、农资配送中心、日用品配送中心、宾馆酒店、商贸街、建材城、加油站、水厂扩建、木业加工厂、幼儿园等,其中三区综合超市26个,实现供销社乡镇综合超市全覆盖;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村级覆盖率达80.3%;经营面积增长两倍多;企业收入翻3番,社有资产增值3-5倍。

  在全区系统率先开展保险、快递、农村合作金融等业务。目前,累计收缴保险保费3442万元;快递收派件约60万件,服务范围覆盖辖区15个乡镇100多万人口;发展金融取款服务网点21个;建立覆盖县、乡、村电商服务网络;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01家,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54家;开展土地托管服务36.76万亩,占全区供销社系统的30.38%,每亩为农民节约生产成本15%以上。

  在深化改革中,市社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方向,先后推进30多项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市县两级联合社机关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建立了社企分开、上下贯通、双线运行、责任落实、责权一致、优胜劣汰的治理结构和长效机制。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增强监督和服务功能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主动转变传统的行政化管理思维和工作方法,按照经济组织的属性要求和经济规律,突出推进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岗位设置、选人用人、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改革。

  市县两级及63个基层社均建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健全“三会”制度,形成了理事会、监事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在港北区、港南区和覃塘区成立办事处,作为市社派出机构,履行县级供销社工作职能,对辖区基层社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根据改革需要,市联社调整优化了联合社机关机构和职能设置,完善了机关干部到社有企业兼职制度,提高了运行效能和行业指导能力。

  市社坚持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强化社有资产管理,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社有资产实行动态化台账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促进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到位。组建了市供销企业管理公司,制定出台《贵港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企业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集中核算管理。

  完善了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考核机制和成员社对联合社的评价机制的基础上,市供销社机关、直属公司、直管基层社全部实行绩效管理。市供销社机关实行“一人多责”“多重组合”推进工作,将政府发放的绩效奖金“二次分配”,绩效挂钩。集团公司、直属公司实行“一人多岗担责、目标任务额定,优胜劣汰、绩效挂钩”的考核制度。基层社实行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年初签订责任状,年底考核。

  严格按程序对社有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进行选任聘任。认真探索建立灵活的选人、用人制度,广泛吸纳机关干部、农村经济能人、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农产品经纪人等优秀的农村实用人才加入供销社各级组织。近年来,市联社机关先后选拔调入9名公务员,企业公开招聘53名年轻人进入基层社工作。

  (二)构建以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实力

  着力搭建社有资本运营平台,组建了贵港市供销社集团有限公司,下设投资公司、惠农服务公司、企业管理公司,分别负责社有资产投资运营开发、拓展惠农服务、做实社有资产管理及拓展对外代理财务业务。各县(市、区)供销社也结合实际,全部建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公司,加强对基层社资产运营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新办公司制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三会一层”职责权限,建立和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董事成员结构和董事会运行机制,不断提升企业决策水平。建立社有企业管理人员工资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担当。

  坚持将社有资本重点投向为农服务领域,在保持对网络控制力和经营主导权的基础上推动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一是全面盘活社有资产上项目,增强供销社实力。二是引入现代经营方式,力推传统经营网点提档升级。三是做强优势行业,优化资产结构。四是积极争取土地置换,优化资产布局。目前市本级供销社企业经营面积达25万平方米,比改革前增长了263.8%。

  加快全市供销社系统上下贯通,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资本联合,通过每年从本级社有资产收益中提取20%和争取本级财政的支持,设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已筹集资金1029.9万元,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以惠农服务公司为龙头,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保险公司合作,在港北区、港南区和覃塘区乡镇供销社拓展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销售业务,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的保险服务。与建设银行贵港分行合作在乡镇供销社建立助农金融服务点,方便农民办理金融业务。充分利用系统外企业在技术、人才、资本等方面的优势,实现资源整合和盘活存量资产的目标,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开发盘活城镇社有企业大宗资产的过程中,为解决企业人才缺乏、资金不足等困难,供销社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商进行开发建设项目。

  积极为农民提供土地托管、农机服务、技术咨询、农民培训等农业服务,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农业社会化服务全过程延伸。2018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共实施土地托管15.3万亩,助农增收3050万元,解放农村劳动力2万多人次。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利用市本级供销社电商平台“荷城货郎”及各县(市、区)电子商务公司,组织乡镇20多个电子商务服务站、系统40多个综合超市、2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业务,2018年实现线上线下电子商务销售额1.9亿元,增长81.9%。  (三)突出建设高效完备的基层组织,提高供销社为农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市社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促长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主动创新,着力推进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乡镇综合服务站(中心、社)“三位一体”建设,努力构建形式多元、覆盖面广的基层服务组织体系。

  1.对功能基本丧失的基层社,采取强社并管的办法,加快恢复重建,重塑市场经营主体。对有场地、有资产的基层社,通过招商引资、股权改造、合作开发等方式,推进存量资产的升级改造,逐步增强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对组织健全、设施完善、资产完好、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资源,扩大服务领域,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打造成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基层社示范社。

  2.从2015年起,要求每个基层社每年新领办有发展潜力的合作社3家以上;今年每个基层社新领办合作社6家以上,联系或吸纳品牌合作社5家以上加入“农合联”;要求每个基层社通过合作经济组织产业带动1个贫困村或以经营服务方式帮扶贫困户3户以上。截至目前,累计创办合作社301家,吸纳社员7.3万户,带动农户35万户;覆盖贫困村18个,带动贫困户326户,合计1200多人。

  3.强化农村综合服务社功能。以“供销合作社+”模式,着力打造县、乡、村三级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托管服务、政策咨询、网上代销代购、快递代送代收、保险代理以及农村金融服务、便民缴费、农技培训、幼儿教育等多样化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综合服务,有效解决服务“三农”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目前,市社系统已升级建设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站)52个、村级综合服务社70多个。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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