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做好“长兴鲜”公用品牌宣传、推广和管理运用工作,浙江省长兴县农合联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一起,联合成立了“长兴县农业公用品牌指导服务站”,具体负责“长兴鲜”品牌的宣传、培育,同时,建立全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注册商标数据库,指导推动产业集聚区集群商标和公用品牌建设,争创驰名商标,打造知名品牌,助推县域农业产业和农业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谭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