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 提升基层社服务能力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重庆市供销合作社全力推进“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工作,通过严格“四有”标准,做实做强基层社。同时,强化合作组织属性,积极拓展和延伸基层组织为农服务功能,持续提高服务“三农”的综合能力。

  严格“四有”标准,做实做强基层社。专项试点开展以来,市社严格落实有资产、有能人、有产业、有制度的“四有”标准狠抓基层社改造提升。一是购资产,建阵地。专项试点工作期间,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2.2亿元用于基层社改造提升。通过购置和争取政府无偿划拨,基层社资产面积达到32.4万平方米,资产总额34.3亿元,为长远发展和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夯实了基础。二是选能人,强队伍。基层社负责人由乡镇党委、政府和区、县供销合作社共同考察确定,重点选择对“三农”和供销合作事业有情怀、产业发展有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负责人、返乡创业能人和村“两委”人员。目前,全市基层社职工中45岁以下占65%,大专以上学历1644人、专业技术人才312人。三是抓产业,夯实体。基层社立足优势特色产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和农户联合合作,助推消除“空壳村”和农民增收。四是建制度,促规范。以基层社为主导,构建区域性行业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落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行业架构和公司制的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三会”制度和公开透明的利益分配机制,推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和财务统一托管。

  强化合作组织属性,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基层组织,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一是广泛吸收农民入社。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积极引导农民和合作社以货币或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经营设施等多种资源要素,与基层社股份合作、生产合作、服务合作,在组织上和经营上紧密利益联结。试点区、县基层社实现全覆盖,吸纳带动农户51.5万户。二是认真落实“三会”制度。以加强基层社“三会”制度建设为核心,不断提升合作经济组织属性。试点区、县89.2%的基层社按期召开社员大会,78.2%的入社农户参与过研究表决重大事项和基层社组织的各类培训。同时,基层社与村“两委”共同督促和指导区域内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返利分红大会。三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基层社以财政补助资金和自有资金量化为股份,通过共同出资、共建产业、共享成果,以“基层社+龙头企业+农户”“基层社+合作社+农户”“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户”等多种形式,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试点区、县农村常住农户加入由基层社牵头组建的各类经营组织比例从试点前的53.2%增长到78.8%。

  拓宽为农服务领域,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市社积极拓展和延伸基层组织为农服务功能,持续提高服务“三农”的综合能力。一是为农服务方式和手段更加丰富。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指导基层社组建育繁、机械、飞防、修剪、采摘、烘干等专业性服务队321支,为合作社提供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统购统销等便捷服务,促进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二是农村流通和信息服务渠道更加顺畅。线下,以产销对接为主,推广“佰年供销”数字化农贸市场,促进“农产品进城”;线上,以交易服务为主,打造了集供应采购、信息发布、质量追溯、信用评价等为一体的“村村旺”电商综合平台。三是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按照“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以社有企业农信投资公司为龙头,与区、县供销合作社和基层组织共同拓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农信投资公司成为集小额贷款、基金、担保、典当、拍卖等功能为一体的类金融服务企业,累计为合作社发放小额贷款391笔、金额达4.1亿元。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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