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健全“三会”制度 服务乡村振兴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两年来,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圆满完成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和产业发展基金专项试点任务,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搭建投融资平台、助力产业发展,提升联合社机关的行业指导能力、完善民主管理机制、落实监事会社务监督职能、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提供了有益借鉴。

  党政重视支持,全力组织推动。省社主动就开展“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等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汇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供销合作社积极试点、勇于探索。一是强化组织推动。省、市、县都建立了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协调督导小组。试点由泰州、盐城市、县两级社全覆盖扩大到全省43个市、县社,试点面由19%扩大到46%,43个参与“三会”试点的市、县社已全部召开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建立健全、规范运作“三会”制度。二是建立督导机制。省社坚持履行统筹领导职责,采取会议动员部署推进、调研调度督导推进、分类通报重点推进、总结考核引导推进和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反馈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建议、定期通报等方法,引起各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三会”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推进试点工作落实落地。

  健全治理结构,切实履行职责。通过“三会”制度试点,全省53个市、县社建立监事会组织机构,配备专职监事会主任,占比达57%。完成58家县级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为解决县级社人员长期后继乏人的问题打下了基础。一是完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双向考核评价机制,并制定出台《监事会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监事会及监事的职责任务,规范会议制度、工作制度,建立调查研究、监督检查、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和工作信息报告制度,探索发挥监事会监督的途径和方法;省社监事会副主任兼任苏合投资集团监事会主席,加强对本级社有企业的监督。二是提高治理水平。探索带动基层社建立健全“三会”制度,打造39家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建成139个“三体两强”基层社。目前,全省已有80多家基层社建立健全“三会”制度,太仓市社推进全市6个乡镇基层社全部健全了“三会”制度,为基层社改革发展创造了“太仓经验”。

  复制推广经验,服务乡村振兴。出台《关于全省供销合作社建立健全“三会”制度的指导意见》《2019年全省建立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确保到“十三五”末全省所有市、县都建立健全“三会”制度。一是健全组织体系。自下而上召开代表大会,吸纳涉农企事业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等作为成员社,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结构更加丰富,也更为合理。近日成立的华西村供销合作社吸纳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吸收1200名农民成为社员。二是强化服务功能。推广东台时堰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生态的经验做法,打造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推动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社村共建”、“社社共建”,进一步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根本属性,更好地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实现为农服务的宗旨。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快开放办社步伐,吸引外部人才特别是农村能人进入供销合作社,打造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四是密切社农关系。通过健全“三会”制度,特别是健全基层社“三会”制度,提高农民社员在供销合作社经营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真正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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