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长效机制

作者:胡金焱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乡村产业振兴离不开金融支持。近年来,我国大力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建设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面、可得性、满意度不断提升。但也应看到,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仍面临着中小金融机构供给不足、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较少、农村地区以及贫困人口融资难等诸多矛盾和问题。提升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能力和效果,关键在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长效机制。
 
  优化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少、业务占比低是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短板。优化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应坚持扩大金融机构增量、提升存量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双向发力。在扩大增量方面,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积极发展村镇银行等多形式农村金融机构;探索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发展天使投资等新兴金融业态,加大对处于初创期的乡村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在提升存量方面,应推动传统商业银行建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小微支行和社区支行,增加“三农”业务比重;发挥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对农村交通运输、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农村物流、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有针对性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发挥好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主力军作用,拓展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的广度和深度。
 
  优化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目前,金融机构向农村地区提供信贷产品时,普遍要求提供抵押担保且产品和服务单一,难以满足乡村产业振兴需要。应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针对乡村产业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精准服务。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金融科技手段,优化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推出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满足贫困户在生产、创业、就业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鼓励针对农业生产面临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较高等问题创新农业保险产品,为现代农业发展保驾护航。还应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对“两权”抵押贷款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的经验予以总结推广,提升农村地区市场主体的融资能力。
 
  优化金融风险防控体系。金融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是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延续和深化,也是各类金融资源优化组合,进入新发展领域、服务新发展模式的创新实践,面临的难度大、不确定性高,容易形成新的风险点,必须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在首要位置。应聚焦涉农领域风险识别难问题,建立覆盖广泛的风险监测识别网络,促进金融风险识别排查与农村综合治理工作互联互动,精准识别各类潜在风险隐患;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产业,优化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机制,特别是在抵质押物认定、融资期限设计、金融产品定价等方面加强创新,提高金融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安全性和针对性;聚焦乡村地区金融风险燃点低、规模小、传导快的特点,建立健全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对各类“小问题”早纠正、早化解,避免久拖成疾、扩散蔓延。
 
  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县域是乡村产业振兴的主战场,也是逃废银行债务、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多发易发区域。引导金融资源流入乡村,要聚焦县域金融供给任务重和金融生态脆弱的双重特点,着力疏通金融供给渠道,大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应把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作为金融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基本原则,从严查处各类恶意逃废金融机构债务、骗取金融资源等行为;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和司法审理程序,提高金融领域相关案件的审理效率。着力加强县域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金融科技应用、机构网点布局、金融机具布设、金融知识普及、金融政策宣传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乡村地区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
 
  (作者为青岛大学党委书记、山东大学省级新型智库“区域金融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张晓远)
 
 打印文章 查看/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