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兵团棉花目标价格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作者:王 蕾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定位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棉花种植者预期,提升兵团棉花的产业竞争力,促进兵团棉花高质量发展, 10月17日,《2019年兵团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据悉,实施方案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的通知》,并结合兵团实际而制定的,方案涵盖面较广,主要围绕“坚持‘价补分离’”“坚持‘优质优价’”“坚持棉花事权属地化管理”等“三大坚持”的主要内容展开,方案的推出及时解答了广大棉农所关心的很多问题。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坚持“价补分离”。方案明确,棉花价格应该由市场供求决定,各师市不得干预市场价格的制定。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标准由兵团统一制定,补贴资金通过各级财政部门兑付给棉花种植者,并严格落实有关公示制度,确保补贴发放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坚持“优质优价”。兵团继续开展质量奖励试点工作,加大棉花高质量发展引导力度。方案要求,各植棉师应以质量奖励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棉花质量全程管理,提高棉花品质,树立兵团优质棉花品牌形象。三是坚持棉花事权属地化管理。南疆代管团场棉花测产、加工企业公示评价及补贴资金发放等均由团场所在地师统一管理。

  关于棉花种植面积的统计和预测产量问题,方案指出,国家统计局兵团调查总队会同统计局已于7月20日起开始统计、核实棉花实际种植面积,杜绝虚报、漏报现象,解决果棉套种面积折算等问题。团场8月份完成面积登记、核实工作,分别在连队和团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兵团调查总队会同农业农村局于9月30日前完成测产工作并核实预测产量数据。预测产量作为统计籽棉交售量的主要依据,两者相差一般不超过4%。

  对于新疆棉农最为关心的棉花补贴问题,实施方案中也给出了详尽介绍。明确了补贴范围。棉花种植者可在兵团范围内自由交售籽棉,将籽棉交售至任何一家兵团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公示企业名单内加工企业,均可纳入补贴范围。明确了籽棉交售信息统计、审核籽棉交售量时间。次年1月31日为交售棉花的截止时间,棉花种植者应在此之前将籽棉交售到经公示的加工企业,加工企业在此之前将税务发票和磅单信息如实录入信息平台,并及时上传。各单位交售量的统计信息由信息平台统计生成,并于次年2月5日前反馈各师。次年1月31日,加工企业将棉花种植者实际交售籽棉的相关数据汇总后报团场,经团场审核后,将面积、预产量和籽棉交售量分别在连队和团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师统计局,这将作为确定皮棉产量和发放补贴的重要依据。

  棉农最为关心的“何时能领到补贴资金”的问题,实施方案也给出了比较明确的答复。在本实施方案中,“补贴资金的拨付、发放”采取“一次预拨、一次清算”的形式兑付。其中,“预拨时间”为11月15日前,兵团财政局将依据兵团发改委提供的上年度各师籽棉交售量而拟定预拨资金方案;经兵团审定后,于10个工作日内,也就是最快在11月29日左右,将补贴资金预拨各师。团场财政部门根据棉花种植者已交售量,将先行向种植者兑付部分资金。至于“清算时间”,广大棉农也可以吃下“定心丸”了。根据国家清算补贴资金总额和兵团发改委提供的各师籽棉交售量,按照兵团统一确定的籽棉补贴标准,2020年4月底前,财政局拟定兵团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清算方案,经兵团审定后对预拨资金进行清算。补贴资金的拨付和信息比对,最快将进行40个工作日。

  同时,兵团将预留中央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10%,用于开展质量奖励试点、探索棉花“价格保险+期货”试点等工作。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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