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田东县社:围绕中心工作 全面履行监事会职能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履行监事会职能。
 
  建立和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做到组织到位。制定下发了《田东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规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备、充实人员,并在社有企业、专业合作社中设立监督员。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日常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调查研究制度、社情民意信息联系制度等工作制度。三是加强绩效督查。实行以“四制”(目标制、责任制、项目制、考评制)工作法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制度,制定各项经济考核指标目标任务分解督查计划,要求各基层社、直属公司将与县社签订责任状的责任目标进度按月报到监事会,将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极大地调动工作积极性。四是实行监事会工作通报制度。对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没有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在全系统进行通报,问题性质严重的单位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增强监事会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跟踪理事会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县社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任务进行实时监督,并重点对年度综合改革任务、项目建设、主要业务指标等布置落实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从开展综合改革以来,每年都重点对理事会是否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合改革文件精神的工作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创新“监事会工作建议书”工作制度。对综合改革工作督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监事会工作建议书”的方式向党组、理事会提交书面建议,为综合改革献计献策。
 
  对“三重一大”决策进行监督。县社监事会强化对重大决策程序的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通过参加党组会、列席常务理事会和专题工作会议等形式,参与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理事会的工作交流,注重事前沟通和事中参与,通过调查、论证、评估、风险提示警示等事项,加大对“三重一大”决策过程的监督。
 
  强化社有资产运营情况的监督。县社监事会加强对企业治理机制建设的监督,促进社有企业建立“三会一层”机制。督促理事会规范社有资产代表者的职责,发挥企业党组织、理事会、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强化权责意识,完善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社有企业运营效率。县社监事会明确社有资产为监管重点,及时掌握社有企业和基层社生产经营和成本控制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督促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开展分析研究,切实提升风险预测预警和财务管理能力。
 
  加强对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县社监事会采取重点调查、抽样调查、专题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财政项目资金使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助推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责任编辑:张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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