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供销合作社印发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的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6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晋供农发〔2019〕38号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
服务惠农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供销社,省社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面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的指导意见》(供销合字[2019]34号)精神,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省社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11月5日

 

 


 

 

关于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面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的指导意见》(供销合字[2019]34号)精神,进一步推动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更好地发挥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现结合全省实际,就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以下简称“惠农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发11号、晋发8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以夯实为农服务平台、增强为农服务功能、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为方向,推动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构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主导、社有企业为龙头、基层组织为骨干、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坚持专业性与综合性相协调,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坚持产业融合、层级联合、资源整合、共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2年,全省供销社基本建成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惠农服务平台建设布局更加合理、人才队伍更加专业、运作机制更加高效,惠农服务中心服务辐射80%乡镇,具备农资供应、土地托管、农机作业等综合服务功能。农业生产服务规模不断扩大,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土地托管面积达到600万亩、土地服务面积达到1400万亩,从农业生产服务延伸到农产品购销与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合作金融等配套环节,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二、重点任务

(一)以县域为基础,打造惠农服务网络

要充分利用县级以下供销社现有经营网点,整合社会资源,在县域范围内构建惠农服务网络,有效强化农业生产、加工仓储、产销衔接以及农民生活等服务功能。

1、强化三级联动运营能力。县级供销社传统经营企业、农业服务企业、电商运营中心主要提供农资和日用品配送、农产品分购联销、线上线下交易、对接二三产业、农业技术推广以及承接惠农政策和政府购买等综合服务;乡级基层社、惠农服务中心、商业购物中心(超市)主要提供土地托管、测土配肥、统防统治、烘干贮藏等农业生产服务和日用工业品、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生活消费服务;村级专业合作社、惠农服务站、综合服务社主要提供农机作业、联耕联种、农业信息咨询、农产品加工和农民培训、文体娱乐、养老幼教等专业服务,形成上下联动、交叉运作、功能互补的服务体系。

2、搭建新型惠农服务平台。依托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农业服务企业、基层供销社、领办的专业合作社等实体,根据当地农业生产需求和特色主导产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2500家规模适度和功能适用的惠农服务中心(站)。利用供销社农资经营网点、经营设施、业务人才优势,聚集农业农村、农科院校等资源,新建和改造50家具备农资供应、优良品种引进、农业信息咨询、农业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及在线诊断等服务能力的新型庄稼医院,示范带动全系统原有庄稼医院改造升级。推动经济实力较强、经营规模较大的系统农资经营企业与大型农资生产企业、连锁配肥企业以及各类涉农企业开展合作,采取股权投资和连锁加盟等方式在县域内建设15家智能配肥站,不断扩大智能配肥服务覆盖面。

3、培育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各级供销社采取独立出资创建、争取项目资金组建、吸纳社会力量联建等方式,培育10家服务设施先进、服务功能完善、服务人员齐全、服务网络配套的农业服务企业;采取供销社领办、村“两委”参与、农业大户加入等方式,发展50家农机、植保、土地托管等服务型专业合作社,打造服务现代农业的新型力量。发挥供销社自身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培育发展无人机飞防、农机联合作业、移动式粮食烘干等区域性农业服务联盟,为农业提供覆盖全程的生产服务。

4、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企业。在主导产业集中、区域优势明显、仓储运输便利的地区,新建或改造5个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加强冷链设施建设和生产基地对接,形成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市场网络。依托山西供销“农芯乐”电商平台,融合全国总社“供销e家”,对接其它电商企业,加快县级电商运营中心、村级电商体验店建设,发展各具特色的农村电商经济,采取“一次中转、集中分拣、统一配送”模式,构建现代仓储物流网络体系,全省供销社县级电商运营中心实现全覆盖,村级电商体验店覆盖宜建行政村的80%。继续举办鲜活农产品“走出山西 网上行”及参加全国农产品展销会等活动,农产品年交易额达到50亿元以上。各级供销社牵头组织推动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批发交易市场,大专院校、城市居民餐桌有效对接,打造产销衔接、利益联结的全产业链条。

5、发挥社属企业带动作用。各级供销社直属企业重点围绕农资、小杂粮、中药材、鲜活农产品、冷链仓储领域,采取“社有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开展农业生产专业服务,发挥服务现代农业示范带动作用。山西农资集团加快推进杂粮产地交易市场建设,带动杂粮种植规模600万亩、杂粮种植农户300万户。山西供销物流产业集团充分利用现有仓储物流设施、电商平台,创新线下服务模式,配送服务覆盖全省50%以上的县域。山西省盐业集团聚焦打造城乡双向流通骨干网,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云仓集配体系建设,服务链条向乡村延伸,农村服务网点达到200家;加快中药材电子交易中心建设,积极推进中药材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带动中药材种植规模150万亩、中药材种植农户50万户。山西晋果食品冷链物流集团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带动果蔬种植规模350万亩、种植养殖户40万户。

(二)以托管为重点,拓展农业服务领域

要面向农业生产各环节,创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探索服务路径,努力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业生产的主力军。

1、推广多种托管模式。依托供销社各类托管服务平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等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贮、销等农业生产全程或单环节、多环节服务;围绕平原地区、两山丘陵地区、雁门关畜牧带、小杂粮中药材地区产业特性,因地制宜、各有侧重开展专业化、综合性服务;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所需的农产品销售、技术、仓储及信贷保险等服务,签订生产合同发展订单农业,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各市供销社选择3个村探索开展联耕联种,由村“两委”组织将碎片化农地集中起来连片种植,供销社托管服务主体提供专业化、标准化服务;选择1个村探索发展农业共营制,以农户为核心主体,由村“两委”引导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供销社服务平台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

2、延伸托管服务链条。各级供销社组织各类托管服务平台继续开展“保姆式”全托管、“菜单式”半托管等多种形式服务,推动土地托管服务对象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小农户延伸,服务领域由大田种植、粮食作物向大棚种植、特色产业、经济作物延伸,服务地域由灌溉农业、平原地区向旱作农业、贫困山区延伸;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等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和小农户提供产后加工、包装、仓储、物流环节的专业化服务;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为农民提供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服务,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3、强化科技供给服务。各市供销社选择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县级社,积极探索集成推广节水、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应用,促进农艺、农机、生物、管理等措施的集成融合,助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鼓励系统农资经营企业、农业服务企业开展深翻深松、秸秆还田等田间作业服务,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和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扩大配方肥、有机肥、液体肥等供应服务。山西农资集团要大力推广新型肥料和功能性肥料,建设液体肥加肥站达到2000个以上,液体肥销售服务辐射运城、长治、临汾等区域、35个县域。各级供销社经营服务主体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生产标准,带动小农户提升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带动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休闲旅游融合发展。

4、打造供销服务品牌。各级供销社惠农服务平台要积极推行“服务有协议、内容有标准、质量有保证”的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服务公约,公示公开各项服务收费标准,完善托管服务台账,规范托管服务流程,建立种植信息档案,着力提升托管服务层级和服务核心竞争力,打造“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服务”的服务品牌。各市县供销社主导,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围绕特色小杂粮、干鲜果品、道地中药材、畜牧产品,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创建区域性农产品公用品牌,打造具有山西特色产业的农产品销售服务网络。

三、协调机制

坚持合作制原则和践行开放办社理念,以“合”字为抓手,建立农业生产协调服务机制,着力推动供销系统联合、党政部门支持、社会力量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协调配合、共同发展。

(一)强化系统联合。各市县供销社要切实担负联合社领导职责,建立分级协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资源,形成实施“惠农工程”合力,凝聚为农服务规模优势,强力推进供销社之间、社有企业之间以及专业合作社之间联合合作,共同打造为农服务平台。

(二)强化部门聚合。各级供销社要牢固树立为农、务农、姓农服务理念,把握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定位,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政策支持,密切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农业科研院校等部门协作,承担涉农服务职能和政府购买服务,利用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聚集技术资源和专业人才,不断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三)强化资源整合。各级供销社要吸纳其它涉农龙头企业、农业服务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参与实施“惠农工程”。县级供销社要组织基层社、社有企业、主管协会牵头发展产业型和综合型,专业性和区域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推动一二三产融合,一体化综合服务。着力推行基地共建、品牌共创、利益共享的发展模式,带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

(四)强化“三位一体”融合。深入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挥农民合作社的生产优势、供销合作社的流通优势、农村合作金融的资金优势,通过三大领域的实质性融合,打造产业经营服务、资本经营服务、承接政府委托服务的为农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村社共建”模式,基层社与“村两委”开展合作,共建特色产业、共创服务平台、共育经营主体,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四、保障措施

实施“惠农工程”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各级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凝聚合力、全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供销社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指导协调,制定推进措施,统筹推进“惠农工程”建设。市级供销社要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并督促实施,县级供销社要规划工程项目,落实责任主体并具体组织实施。完善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办法,加大实施“惠农工程”工作的考核比重。

(二)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各级供销社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用于“惠农工程”建设。同时,要花大力气努力争取全国总社“新网工程”资金的支持力度,建设一批规模较大、服务较强、发展有潜力的服务企业。积极引导培育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进一步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供销社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量不低于当地总任务量15%的要求。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各级供销社要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拓宽人才交流渠道,把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吸收到供销社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专业化为农服务工作队伍。同时,要加大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的专业思维、业务技能、创新精神的培养,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工作能力。

(四)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各级供销社要认真总结在实施“惠农工程”中涌现出来的新做法、新模式,抓好业务指导,通过培训班、现场会、新闻媒体等方式,推广典型做法、宣传工作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责任落实、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实施“惠农工程”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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