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2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直属单位、各主管社团,供销集团各成员企业: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8号) (以下简称《提名通知》),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重点方向

根据《提名通知》和2020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工作会议精神,鼓励提名坚持基础研究、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中青年科学家,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鼓励提名自主创新、取得重大技术发明突破的成果,申报国家技术发明奖;鼓励提名跨领域、跨部门、跨单位团结协作、联合攻关,研究进展突出并取得良好应用成效的成果,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鼓励提名坚持自然资源科普创作,取得优秀科普作品的成果,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

二、提名项目基本条件

(一)创新性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明显的项目成果,产权应清晰,没有纠纷。

(二)整体技术应用3年以上(2016年12月31日以前),并有科技项目验收、成果评价及发明专利证明。

(三)曾获省部级一等以上的奖励。

(四)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须通过项目整体验收。

(五)2018年、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六)《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严格按照《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格式和填写要求,组织好项目提名书编写工作,相关资料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osta.gov.cn)下载。请于12月25日前,将提名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六份,报送至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教社团部科技教育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赵蓉   010-66050573

马庆超 010-66050576

邮箱:zhaorong@chinacoop.gov.cn

18813066628@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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