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持续发力 “三会”建设

作者:江苏省社监事会 来源:总社监事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按照年初“三会”建设工作计划,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继续发力“三会”建设,取得了良好进展。
  扬州市、无锡市滨湖区、苏州市吴中区、昆山市、淮南市涟水县供销合作社均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了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供销合作社章程。海门市社今年率先实现基层社“三会”制度建设全覆盖。海门市社下属三和、包场、正余、三阳、城北、余东、东兴、三厂等8家基层社均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建立了“三会”制度。
  镇江、海安两市市委、市政府分别出台镇江市、海安市社“三定”方案。新“三定”方案对供销合作社职能、机构、编制进行了全面修订,在内设机构方面,根据履行职责的新需要和健全“三会”制度的新要求,“三定”方案核定了理监事会领导职数,调整了相应的内设机构,增设了监事会办公室。
  仪征市社通过组织开放、产权开放等形式,持续推进系统“三会”制度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积极吸纳涉农主体入社,按照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广泛吸纳农民、村“两委”成员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入社,保证社员的先进性、开放性和广泛性,在健全“三会”制度的单位中,市社社员代表中涉农主体占比33%,陈集、大仪、新集、胥浦四家基层社社员中涉农主体占比90%以上,充分体现了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保障了多元主体在办社治社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投资组建专业合作社,通过社有资金出资入股模式,建立规范的社农利益共享机制,扬州、仪征两级社牵头出资,参股建办市种田大户合作社,服务全市种田大户41人、种植面积近万亩;立足镇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社村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先后在6个镇12个村(其中市定经济薄弱村4个),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2个,投入200余万元购置各类农机设备,带动近千户社员降本增收,实现了农民得实惠、村集体得收益、基层社得发展的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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