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供销厅函财字〔2019〕49号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3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为做好2019年度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117号)要求,现就编报2019年度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及依据

(一)填报范围。供销合作社系统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基层社及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农民专业合  作社联合社)。

(二)报表组成。2019年度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以下简称2019年度决算报表)包括封面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基本情况表、人力资源情况表、供销合作社补充指标表和供销合作社分层级主要财务指标表(详见附件1)。

(三)编报依据。各级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制度,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在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及依法进行年终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2019年度决算报表,并认真组织录入、审核、汇总(合并)等工作,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和完整。

二、报送要求

(一)电子版格式。请各单位于2020331日前,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统一印发的报表格式,通过供销合作社财务报表网络信息系统填报,报送金额单位为万元。

(二)书面格式。请各单位另外行文报送2019年度决算报表,内容包括2019年度决算报表、决算数字提要(附件2)和年度财务分析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相关人员签章。报表一律采用A3幅面打印纸打印,于2020430日前报送至总社财会部。

(三)其他。辽宁、山东、浙江和福建省供销合作社报送的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中应分别包括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供销合作社数据。同时,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供销合作社还需将2019年度决算报表单独报送总社财会部。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好本系统开展决算报告工作,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

(二)强化制度学习。2019年度决算报表格式调整较大,请各单位及时加强对新会计准则及新财务报表格式的学习,准确领会各会计科目含义及所属类别,认真准确填写决算报表。

(三)加强数据审核。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新财务报表审核要求和以前年度决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财务数据审核,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四)注重结果运用。各省级单位应认真计算、汇总和分析2019年度决算报表,按照附件2的模板填报决算数字提要,确保数据准确,充分运用决算数据结果进行客观公允的分析,推动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2019年度决算报表

      2.决算数字提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梅寒,010-6605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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