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社等四部门联合发文推进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工作

作者: 来源:徐州市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4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绿色农业、可持续农业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规范农药市场秩序,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江苏省徐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工作的实施意见》(徐供发〔2019〕39号)。

  《实施意见》明确,首先在徐州—上海蔬菜外延基地试点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成功后向全市推广,建立统一经营配送、统一价格贴补差率、统一销售价格的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同时,对试点范围内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进行统一回收、集中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农药使用品种统一配供率、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面积占比、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均达到90%的目标。

  《实施意见》要求,农药集中采购、配送、使用、管理、回收实施主体同时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主体,以供销社系统和社会现有农资经营网络为基础,构建试点基地的农药统一配供体系,实行“一条线经营”,开展主体、配送、价格、回收、补贴“五个统一”,并落实农药进货公开招标或议标、农药销售、使用登记卡和农药质量追溯等三项制度。

  《实施意见》明确,成立农药配供领导、执法、工作等小组,分解市县镇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强调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强化协作,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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