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认为,“翻牌”合作社其实是“大农吃小农”的“伪合作社”。公司寻求稳定的原料供应,农民也图个产品顺畅销售,两个不同的利益群体,仅这一点上找到共同利益。 “翻牌”看重的多是政策扶持和税收利好,如果取消各项政策支持,合作社是否会所剩无几?那么,什么样的合作社才能确保农民的主体地位?怎样的股权结构才能真正惠及生产性社员?如何将松散的产品购销关系打造成紧密合作的产权联系?统统值得我们探讨。引导“翻牌”合作社遵从合作社基本原则,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已显得刻不容缓。
“那些所谓的‘翻牌’合作社、一味等着政策、资金扶持而不靠发展‘内生性’的合作社一定会在市场发展中被淘汰”[详细]
“只要在市场交易中能够保证农民的利益,这种经济现象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 [详细]
“需要各地从解决自身问题出发,制定符合自身具体情况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因地制宜地解决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详细]
“合作社建设的关键在合作社的分配机制和利益关系,挣得多,分得多,才是好的合作社”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