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溧阳一茶商抢注“太湖翠竹”商标被驳回

作者:邹 萃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茶周刊》2006年第01期T2版 发布时间:2006年01月05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江苏无锡创立的名茶品牌“太湖翠竹”去年被该省溧阳一茶商申请注册商标。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2006年12月23日正式作出决定,依法驳回这一注册申请。
    据介绍,无锡已多次发生商标被抢注的先例,“鼋头渚”被张家港一家酱油企业抢注,“太湖”大米商标被成都米商抢注,许多生产企业只能眼睁睁看着无形资产流失而痛心不已。2004年4月,溧阳一茶商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无锡地产名茶品牌“太湖翠竹”。
    据了解,无锡锡山区是太湖翠竹茶叶的原产地和主产地,该区的锡北镇斗山地区是经中国茶叶协会公开认定的全国第一个太湖翠竹茶叶生产基地。“太湖翠竹”茶叶已多次在国内外名茶评比中获得特等奖,同时也成为无锡继“惠山泥人”、“无锡排骨”、“阳山水蜜桃”之后的又一个地方特产。太湖翠竹茶叶价格近年来在国内外市场持续走高,今年早春时每公斤售价已达到2000 元—3000元。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经调查后表示,“太湖翠竹”与“龙井”、“碧螺春”等著名地方商品名称一样,具有独特的地域特性,属于公共产品,不可能被哪一家单位随意注册商标,更不会被垄断使用,所以依法驳回溧阳茶商的注册申请。如要注册,厂家只能在“太湖翠竹”前加上品牌名称。
    锡山区农林局有关人士透露,为吸取这次被抢注事件的教训,该区正在申请注册“锡山太湖翠竹”证明商标,从而使“太湖翠竹”具有原产地证明商标的属性,真正具有一种质量保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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