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太原市政府办公厅以并政办发〔2006〕83号文件转发了市供销合作社《关于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意见》,具体内容是:
一、充分认识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略)
二、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助农增收为目标,创新发展模式、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农村连锁经营网络,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导力量,农村商品流通的主体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要力量。
全市确定的103个新农村试点村要建成统一的连锁经营日用消费品便民店和生产资料供销店,年内建成206个;三年间新建和改造日用品便民店430个,生产资料供销店370个,覆盖全市80%的乡村。围绕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资供应市场占有率达到90%,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率达到100%,依托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建两级配送中心22个(日用工业品配送中心11个,生产资料配送中心11个),基本构建起日用工业品购销网络和生产资料配送网络、农副产品营销网络。
三、积极推进新农村流通网络建设
(一)供销合作社是新农村试点流通网
络建设的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各级政府 要把供销合作社列入新农村建设领导组,把新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盘子,统筹规划,对新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给予支持。
(二)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根据全市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名单,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乡村,主动与村民委员会取得联系,对试点村的土地面积、人口结构、人均收入、生活习惯、消费水平做深入细致的调查,为网点建设提供科学依据。试点村对现有供销合作社分销店要进行改造装修;没有供销合作社分销店的要尽快与政府协调筹集资金创建。也可以将信誉好的个体商品经营户吸收到供销合作社管理范围中来,进行规范重组。
(三)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把试点村流通网点建设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机结合起来,积极主动与有配送能力的经商务部批准的试点企业进行多种形式合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共同打造统一连锁品牌、制度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流通网点,让农民放心消费,便捷消费,促进生产发展、农民增收,把新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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