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6月,我国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香河县第一信用合作社在河北省香河县城内福音堂创办。它是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辅导组帮助办起来的,社员均为香河县城内的农民,主要业务是发放贷款,帮助农民生产。1921年成立的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本以救灾为目的,因放赈收效甚微,在实践中体会到救灾不如组织农民防灾;同时,农民因灾害频仍,也有团结自救的愿望,于是成立了香河县第一信用合作社。成立时有社员31人,集股56元,采用无限责任制,以增进社员之间互相信赖。经社员推选由王玉堂担任执行委员主席,阮玉恒任监查委员主席。义赈救灾总会以低利贷给合作社500元,合作社再贷给社员,协助农民促进农业建设,发展农业生产,受到农民欢迎。从此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得到迅速发展,1924年只有9个信用合作社,社员403人,至1926年以达94个,社员3288人。3年时间就发展到近百个信用合作社。
(责任编辑 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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