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萝卜大王”和他的“合作社产业链”

作者:武天国 董文胜 麻彦伟 来源:农民日报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9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这几年和胡萝卜结下了不解之缘,他身兼三职:河南延津县贡参果蔬专业合作社经理、延津县果蔬产业协会会长、新乡市潭参蔬菜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这3个职务都与胡萝卜有关。

  和胡萝卜结缘

  一进入延津县小潭乡,到处都是连片的胡萝卜。11月5日见到麻彦伟时,他正奔走在种植基地、育苗基地和蔬菜加工公司之间。再有十来天,就是大量出胡萝卜的季节。

  延津胡萝卜原产于该县小潭乡小吴村一带,是地方特产,明朝还曾作为贡品供奉朝廷。但当地胡萝卜种植多为自产自用,户均种植1~2亩,多为当地农户自留品种“红心胡萝卜”。2002年至2005年,麻彦伟在小潭乡任乡长期间,提出把胡萝卜种植作为一项产业来经营,引种了日本“黄心胡萝卜”。由于品质优良,种植面积目前达到15万亩,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和品牌农业。

  胡萝卜被当地人称为“小人参”,又曾作为贡品,麻彦伟把合作社取名为“贡参”,并注册了商标,被评为首批河南名牌农产品。麻彦伟也因为他对胡萝卜的情结,被当地人称为“胡萝卜大王”。

  合作社产业链

  麻彦伟的合作社,是由29位农民组织成立起来的,其中包括酱菜厂、恒温冷库、制油厂、构件厂,目前发展会员1128人,带动近两万农户直接从事胡萝卜种植生产。合作社采取订单农业方式,搞胡萝卜规模种植、产品深加工和综合技术开发。这种由合作社把一家一户组织起来进行胡萝卜的种植、管理、加工、运输、销售,形成“种、加、销”完整产业链的形式,被麻彦伟称为“合作社产业链”。

  从此,延津县的胡萝卜从“种植”发展到“经营”。这个过程中,合作社应运而生并发挥了“产业链”的作用:合作社成立之初,组织一批村组干部和胡萝卜种植能手到外省考察胡萝卜品种、种植模式和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这样做的目的是培养一批种植带头人和销售经纪人,并通过他们向群众传递科技和市场信息。合作社还与种苗机构、蔬菜研究所、农科院等科研机构联姻,引进推广抗病高产新种子,并在种植期间邀请这些科研机构的专家,实地进行科技培养和技术指导。旨在推广新品种,引进新技术,逐步转变老百姓传承几百年的种植理念。合作社推行“四统一”服务,即统一供种、供药、技术指导、价格收购。除了力促成品好的胡萝卜外销,合作社还收购农民碎小胡萝卜,办起了胡萝卜醋厂和酱菜厂。下一步,还将进行综合深加工,包括胡萝卜醋饮料、果汁、果脯等项目。

  土地流转是最大难题

  因为干过3年乡长,麻彦伟熟知农民的脾气,他们最需要有人组织,但政府又无法组织,只有合作社来组织、示范、引导他们搞土地经营。从2005年开始,麻彦伟全身心扑在了“合作社产业链”上。

  但3年来的工作让麻彦伟很头疼。就拿最基本的法律意识来说,合作社与种植户签订有回收合同,市场价低的年份,种植户追着合作社要求收购;但市场价高的年份,农民只把一小部分胡萝卜卖给合作社,其余的全部高价卖给别人,让麻彦伟“很伤心”。

  在小潭乡,光一个秋季,胡萝卜价高的年份,每亩收益可达3000多元,低的年份每亩也可收入1000多元,所以这里的农户一般不把土地租给别人,租的话也要1000多元。麻彦伟的合作社只好从附近乡里以每亩每年400元的价格租了110亩地,搞育种和试验。等试验成功了,让农民亲眼看到有效益了,麻彦伟再把种子供给农户,搞大面积推广种植。

  就因为这,麻彦伟的合作社想搞大规模园区种植。而大块土地的承包流转,则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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