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腾冲县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试点方案之二十八)

作者: 来源:总社合作指导部 发布时间:2004年05月27日  字体: 缩小 增大 繁体
 

         腾冲县位于云南西部边陲,国土面积5845平方公里,辖21个乡镇,224个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人口60.2万,与缅甸山水相连,国境线长148.075公里,为国家一级口岸。2003年全县GDP完成21.85亿元,实现财政收入2.2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12元。改革开放以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农业稳县、工业立县、旅游名县、口岸活县、文化强县”的发展思路,步入改革与发展的快车道。 
    一、基本情况 
    腾冲县供销社从2001年至今,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腾冲县供销社坚持以改革求生存,以改革谋发展,从根本上消灭亏损源的工作重点,制定并实施了《腾冲县供销合作社改革方案》,三年实现扭亏。2001年亏损140万元,减亏65.1万元,同比减少31.7%;2002年亏损51.6万元,减亏88.4万元,同比减少63.1%;2003年扭亏为盈,实现利润5.1万元。 
    2003年末,全系统有独立核算企业31个,职工460人,其中在职职工124人。商品销售总额6289.7万元(承包门店销售数末统计),完成化肥购进总额41436吨,同比增长85.9%。上交国家税费总额514.9万元(未统计承包门店上交数)。年末资产总额11093.5万元,负债总额9124.4万元,资产负债率82.25%。 
    二、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和原则 
    ㈠、改革的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社理事会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02〕116号文件精神,保山市人民政府保政发〔2003〕106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思路,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以实现转变职能、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发展现代经营方式改造营销网络。大力发展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使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民增收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 
    ㈡、改革的目标 
    以组建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把供销合作社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公司+行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农民”的发展模式,作为农民走向市场增加收入的纽带,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搞活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流通,建立起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使供销社真正成为为农服务的生力军。 
    ㈢、改革的基本原则 
    1、群众性、民主性原则。始终坚持农民是发展合作经济的主体,把为“三农”服务作为根本任务,引领农民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加强民主管理,保证合作社最广泛的群众基础; 
    2、改造、扶持、利用原则。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已有的基础、条件和资源,大胆改造、扶持基层社和社有企业,充分利用供销社的网络资源,整合供销社现有网点、门店,吸纳和发展农村个体工商户加盟,创新为农服务机制,完善为农服务功能,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努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有效推动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 
    3、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要求,创办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健全合作经济组织民主管理制度,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4、坚持发展的原则。在发展中增强实力,在发展中树立形象,通过发展增强供销合作联合社对全县农村流通合作经济的指导和服务功能;理顺体制,完善管理制度,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改革的步骤和具体措施 
    ㈠、改革的步骤 
    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实际出发,结合腾冲县供销社的实际,按“分流安置职工、偿还银行债务、重组发展”的工作步骤,在基本完成分流安置职工的基础上,积极与金融部门协商解决历史债务问题;在2005年底以前,基本完成社属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基层社的改造和中心社的成立;按照开放办社的原则,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及广大农民加入供销合作社,不断拓宽服务对象和范围,提高服务能力。 
    ㈡、改革的具体措施 
    1、转变观念,强化联合社服务职能。 
    ⑴履行联社职能。按照《关于腾冲县供销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腾政发〔2003〕31号文件)的精神,全面履行县联社的工作职能。即: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协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它组织的关系;担负以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服务为主的农村流通服务职能;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负责与国际国内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交流和协作;承担本级政府委托的其它任务。 
    ⑵强化为农服务。进一步树立为农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指导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负起农村合作经济的组织者、服务者职责,组织农民在产供销各个环节进行合作与联合;通过领办和协办各种农村流通协会、中介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为“三农”服务的体制和网络,增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力,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努力创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事专业化生产;通过培育和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依托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把千家万户农民的户营经济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紧密联系起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⑶健全服务组织机构。以县联社为基础,在确保人员编制不变的情况下,组建“腾冲县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依法管理社有资产;建立“化肥流通协会”、“商品流通协会”、“草果协会”、“水奶牛协会”等行业协会,服务农业产业化;建立“农产品供求信息网站”,为农民提供市场价格咨询、种植业发展选择及科技服务;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办公室”,代表政府管理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2、整合组织资源,改造基层社 
    ⑴调整基层社建制设立中心社。根据腾冲的区位和各基层社的资产、服务范围等情况,把22个基层社改造成六个中心社,即:界头中心社、固东中心社、腾越中心社、中和中心社、龙江中心社、蒲川中心社。条件成熟的中和、固东两个中心社直接改造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经济包袱较重的打苴基层社、小西基层社、洞山基层社、五合基层社、上营基层社和蒲川基层社在与债权人协商同意的基础上,可剥离重组改造,不能改造的实行歇业不解体的改造。 
    ⑵调整网点结构,建设网络终端。把原基层社的购销店和置换身份后原基层社职工的门店改造成委托或授权、接受管理的化肥联销连锁店、工业品销售和农产品收购连锁店、便民服务店或加盟店,成为供销社连锁经营的网络终端,做到“撤社点不减”。同时有条件的吸纳部分农村个体工商户成为连锁经营的加盟店,发展农村社区经营服务网络终端。 
⑶调整经营结构。要把新建的中心社或有限责任公司,打造成为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需求变化,向农村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延伸的中心社或公司。在经营范围上,巩固扩大农资、农副产品、食盐、烟花爆竹等传统经营业务,拓展医药、图书、建材、音像制品、文化娱乐、餐饮服务、农村旅游、婚丧嫁娶、生活服务等经营;在经营业态上,积极发展总经销、总代理、连锁经营、便民超市和网上交易等现代流通方式;在经营方式上,以做强流通,巩固发展商品经营的同时,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向种植、养殖、加工等一、二产业延伸,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在经营观念上,积极引导和提升城乡生活消费和农村生产消费,不断拓展农村潜在市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利用供销社拥有的热海黄瓜箐温泉使用权,投资建设“清水黄瓜箐温泉休闲疗养度假区”。 
    ⑷调整劳动用工制度。运用新的劳动用工机制广泛吸纳适合新型基层社重新定位和发展的社会能人、大中专毕业生,推进基层社队伍的重组和发展。 
    ⑸兴办专业合作社,搞好为农服务工作。在成立中心社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当地地方特色、优势骨干产业、产品,选准优势产品或项目,通过自办、领办、协办、改造等多种形式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通过订单或合同等契约形式使产品销售与龙头企业对接,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产品经营格局,建立农产品产销风险分担机制。 
    ⑹发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拓展农村市场。把改造的基层社通过与村委会、居委会或农民、居民、经纪人采取联办、自办、职工领办等多种形式,兴办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提高为农民服务的水平,保证农民解决在生产生活中想做而做不到、做不好的事。 
    3、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 
    ⑴明晰产权,实现两权分离。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全面理顺供销合作社出资人所有权与企业经营者经营权,即出资人与经营者的责权利关系。建立和完善社有资产的出资人制度,实现联合社出资人所有权与社属企业经营者经营权的全面分离,真正把全县9个社有企业改造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 
    ⑵因企施策,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对资产状况较好的“群益商行”、“农资公司”,在分流人员的基础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公司制改造;对“日杂公司”、“供应公司”在坚持拓展业务范围的前提下,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和社会能人,组建合伙制企业;对“车队”在安置人员的基础上,纳入腾北商场整体改制,组建腾北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对“复合肥厂”、“贸易货栈”、“如意商行”在与债权人协商同意的基础上,实行整体拍卖转让。通过改革,组建“腾冲县农资经营集团公司”,扩大农资市场份额,完成政府授权的农业生产资料的组织、调运、储存、供应、服务等职能,更好地为“三农”服务。组建“群益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搞活对缅边境玉石、木材、百货、石油贸易。组建“腾冲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整合资源,吸纳社会能人和资金,做强做大烟花爆竹专营业务。 
    改制过程中,把改制工作和实施资产与债务重组的有机结合,实现组织机构的优化重组和资产结构的吐故纳新。剥立停、歇业企业中有发展前途的业务和良性资产,组建新企业,争取以优势业务盘活有效资产;也可以成立实行个人业主制、合作制等个人产权为基础的供销合作企业。 
    ⑶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制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组成精简高效有职工代表参加的董事会,按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企业党组织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符合条件的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人员可依有关规定进入公司党组织;企业经营班子由董事会聘任或向社会公开选聘经营能人。 
    4、以发展现代经营方式改造营销网络 
    ⑴构建农村生活资料和农产品网络。充分利用现有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专业合作社、门店等经营网络和设施,引进发展联合经营、代理制和连锁经营等现代营销形式,整合系统经营网点,吸纳个体、私营和其他组织加盟,构建农村生活资料分销和农产品联销服务网络。 
    ⑵构建农资服务网络。积极发挥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主渠道的作用,在已建立的156个农资经营连锁店的基础,进一步依托现有企业、网点、“庄稼医院”等,引进工商和商商联合、联锁配送、加盟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方式和物流方式,构建新型农资营销服务网络。 
    四、配套政策及措施 
    ⑴社有企业改革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企业干部职工进行改革的原则,充分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企业改革方案必须经职工大会通过,按云政发〔2002〕116号文件规定报县联社批准后组织实施。 
    ⑵社有企业改革中涉及产权制度改革和产权变更的资产,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评估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企业认定后报县联社进行资产确认和产权界定。 
    ⑶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享受国企改革政策待遇,按云政发〔2002〕3号文件的优惠政策执行。发生房地产产权拍卖或交易的,须有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参加;其出售、转让、换证、资产评估、变更登记等发生的税费,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享受优惠政策。用于安置职工的房地产,其房地产证的变更只收取换证费用,免交税费。 
    ⑷净资产优良的企业在安置退休、在职人员后的剩余净资产交由县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管理。 
    ⑸根据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以及云政发〔2002〕116号文件精神,凡供销社现在使用的房地产,其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归供销社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供销社改革之机,侵占供销社财产,各乡村应高度重视,切实维护供销社的权益。 
    五、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总社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试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建议县政府成立县供销社改革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供销的副县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负责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其成员单位为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农环资委、经贸局、社保局、劳人局、人行、农行、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土地局、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审计局、工会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通力合作,按照各自的工作业务职责,为供销社综合改革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各乡(镇)成立供销社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由乡镇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协调、解决供销社在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当地村社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纠纷问题,确保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附: 
                           改革试点任务时间表 
    2004年6月30日前:成立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固东中心社、腾北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12月30日前:成立化肥流通协会、商品流通协会、腾冲县农资经营集团公司、群益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腾冲县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瑞滇温泉疗养院、挂牌成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办公室”。 
    2005年6月30日前:成立中和中心社、界头中心社、腾越中心社、龙江中心社、蒲川中心社,兴办部分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站。 
    2005年12月30日前:建立农产品供求信息网站、黄瓜箐疗养度假区,继续兴办部分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站,结合产业成立相应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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